男人走的无比嚣张,走之前,还用押送警员的血,留下了以下字迹:
I'll recapture my rose.
我将夺回属于我的玫瑰。
这个「玫瑰」指的是谁……
会议室里的一众警员齐刷刷地看向我。
「就算你们这么看我。」
我抱着臂耸了耸肩。
「我也就只能证明陈伯彦是个恋爱脑而已。」
要不然,也不能在我都给他戴上手铐了的时候,他还能问出我到底爱过他吗这种蠢问题。
当然没爱过,本来上班就够烦。
警车里,同事李研将平板里的资料递给我看。
「我们追查到陈伯彦劫狱后,曾在这个地点使用了公共电话。」
我低头,盯着平板里的照片。
「对,就是你们曾同居的地方。」
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我确实和陈伯彦在这个地方同居了不短时间。
走进门内,入眼的情侣拖鞋,也好像昭示着一切都没变一样。
只是茶几正中间烟灰缸中的烟灰,明显是新鲜的。
「烟嘴的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确实是陈伯彦的,」
和李研走进卧室内,随后他嗤笑了一声。
「胆子还真大,逃狱后的几个小时内就躲进这里,玩逆向思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