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陆晟所谓的正事,竟然是陪我逛街买买买。
「明天,你陪我参加一个饭局。」
就是这句话,让我在高级商场里,花钱花了个晕头转向。
在各种大牌店里,我如同花蝴蝶一样,一会儿穿这个裙子,一会儿拎那个包包,一会儿这条项链配这条连衣裙,一会儿这双高跟鞋配那条小丝袜。
总之,凡是我穿上合身的,陆晟都说好看。
我头一次发现,原来我身材这么好,穿什么都好看。
购物的两个多小时,真正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白驹过隙。
以前,我买衣服的时候,总是感觉度日如年。
记得有一次,我看中一件五百多的连衣裙,问小服装店老板有没有 M 号的,可小店老板只让我试穿挂在外面的 S 号,说什么先试试样子,觉得上身好看,肯定掏钱买,她再给我找 M 号。
我当然知道老板娘在刁难我,她觉得我不像买主,所以故意那么说。
可我实在太喜欢哪件衣服了,于是试了 S 号,结果刚站起来,因为不合身,拉链直接崩了。
那天我和老板大吵三百回合,就为了讨论清楚,拉链崩了到底是她的错,还是我的错。
其实,修修拉链,不过二三十块钱。
唉。
从此之后,我只在网上买衣服,不愿再在实体店里看人脸色。
可是这一天,在陆晟带我购物的两个多小时里,所过之处,尽是笑脸。
所有售货员都对我极尽赞美之词,「气质非凡,穿什么都好看」。
我不禁感慨,原来有钱人的快乐,这么简单。
即将走出商场的时候,陆晟突然问我,还有没有别的想买。
我嘴上说着没有,可眼睛不自觉的瞟向门口的那家哈根达斯。
这个牌子的冰激凌,我一直都想尝尝,但是却一次都没舍得买过。
哪怕是去年过生日,都没有舍得买。
我想着,现在我有钱了,等会儿打发走老公,我一定要再回来,吃它个昏天黑地。
陆晟似乎看穿了我的内心活动,他牵着我的手,将我领到了哈根达斯的店里。
然后大手一挥,给我买了一个哈根达斯球。
「太凉了,吃多了不好。」他付款的时候说。
就这样,我失去了昏天黑地的机会,但吃到了最甜蜜的冰激淋球。
吃着吃着,我突然感觉自己超级幸福,忍不住拍了一张照片,发了朋友圈。
图是咬了几口的冰激凌,配文是:全天下,我最爱我老公给买的。
很快,我的朋友圈炸了。
好多半生不熟的朋友在下面留言,说什么的都有。
「刚分手半年,这就有男朋友啦?」
「什么老公啊,才请吃个几十块钱的东西,抠门!」
「无图无真相,老公在哪里?[吃瓜表情]」
「是不是老公长得丑,不敢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说怎么辞职了,原来是傍了大款!不过,别被骗了啊!」
呵,熟人。
甜甜的冰淇凌令我完全无视了这些不友好的留言。
很快,我就贴着陆晟的肩膀,自拍了我们俩的合影,背景是一堆名牌购物袋。
po~又发了个朋友圈!配文是:你们要的老公来啦,帅得我头晕眼花~!
嘻,炸去吧!
万没想到,这一炸,炸出来一个乐色。
我那傻叉本叉的前男友突然蹦出来留言:「你真的结婚了?」
淦,他果然还是如我印象里那般傻叉!
就在我想要拉黑他的瞬间,突然福至心灵,生发出一个绝妙的主意。
我应该加莫染的微信呀!
我这恩爱,难道不是第一个就该秀给她看嘛!
我秀的越多,莫染就会越生气,莫染越生气,就越会来找我老公的茬,那我这边五十万的月薪,岂不是源源不断,这工作完全保住了嘛!
我果然是个聪明女人!
就在我打算询问陆晟秘书搜罗莫染的微信号时,老天爷再次眷顾了我。
莫染本人,居然躺在我的微信好友申请里。
呵,让秀恩爱来的更猛烈些吧。
加上她之后,我马上发了一条新票圈,只对莫染公开。
图:老公紧握我带着鸽子蛋的手;文:他说,我的小手真小,我说,那是因为你给的鸽子蛋大。
可莫染那边毫无反应,连个赞都没给我点。
那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气死了呢?
隔天晚上。
在顶尖造型团队的加持下,镜子里的我看上去简直脱胎换骨。
可以这么说,打从娘胎里出来,我还没有这么光彩照人过。
因为实在太好看了,我忍不住自拍,又发了一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