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你们犯法了。有什么事,去和警察叔叔说吧。」
我干净利落地挂断电话。利用网上报警把录音发给警察,高科技,就是方便。
处理好一切,我心满意足地回了病房。开门后,思甜甜直接扑过来把我抱住,开始哭。
她手上的针已经别扯掉了,留下一道血。她恍若未觉,我叹了一口气,任劳任怨地叫来医生。
心中默默对刚刚给我打电话的人骂满整个屏幕。
清晨的阳光闯过窗户,暖暖的照在我的脸上,撒了一地金黄。我睁开眼睛,思甜甜已经醒了,对着地板在发呆。
我对甜甜说,我要下楼去买早餐,她眨眨眼睛,请求和我一起去,她现在没有打点滴,穿着病号服很大,显得空荡荡的。我也怕她一个人在病房会出意外,牵着她的手。
出门才发现门外坐着两个人。我把甜甜护在身后,防备地看着两人。虽然我觉得没有大白天抢人的,但是这是无脑狗血文,我还是怕意外的。
这两人拿出警官证,「宋思怡小姐,是何居队长让我们来的。在案件没有查清楚之前,我们每天都会派专人负责。」
我放心下来,这个案件牵扯得甚广,小心一些也是正常的。
过了几天,甜甜终于办了出院手续,我问她,「甜甜,你是要回家,还是和我一起住?」甜甜怔怔地看着我,我才想起,她是被父亲送到江淮瑞的手中的。
甜甜牵着我的手,小心翼翼地开口,「思怡,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我连忙解释,「没有没有,甜甜跟我回家吧。正好我家我自己住。我记得你做法很好吃,正好有口福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我走出病房,上了警车。我报了地址,过了十分钟我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我第一反应是给何队发消息,毕竟是他派来的人。
何队也很惊讶,他说打不通今天警员的电话了,马上会派人来,让我不要轻举妄动。
甜甜也发现不对劲了,她抓着我的手越来越紧。这时,正好车没什么油了,我暗暗庆幸,油价上涨,我上次加的油少。
车越来越慢,我挑了一个相对人多的地方,直接带着思甜甜从车上跳下。
然后我俩光荣的又进医院了。我吊着腿,思甜甜身上多处擦伤。
我又在午夜接到电话,「宋小姐,这件事不是你能管的,我们上面有人。」
我看着手机上的凌晨一点,直接开口「绑架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使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你们犯法了。」
把我弄醒了,那就都别睡了。根据手机定位到他们打电话的地点,这就是警察叔叔的任务了。
思甜甜也醒来了,看着我说,「思怡,报警真的有用吗?」
「甜甜,你觉得什么有用?」
思甜甜看着自己的手,「我觉得什么都没用,他们太强大了。」
我轻声回答,「甜甜,我是学法的。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你的背后,是国家。不管在什么时候,遇到违法行为,报警一定是最佳选择。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这次的笔录是在医院做的,何队穿上警服之后就和我上次在面馆见到的有些不一样。大概是比较严厉?
我们在医院等着结果的时候,看到新闻上不断报道的男主家的股市大跌,多名员工被抓,包括男主也被带走接受调查。
我觉得这才是正常该走的流程,囚禁,绑架,胁迫都是犯法的。
我们需要正义,我们需要正义按时到来。我们更需要阳光下的自由呼吸。
出院后思甜甜住在我家,正好原主的家人都在外省。思甜甜越来越正常的生活,这些新闻给足了她安全感。她在我的鼓励下选择了起诉。
原主也是个法学生,还有律师证。所以我亲自上场给她打的官司。
在法庭上,我第一次正面地看到那个总裁,那个和思甜甜纠缠了几千章,身上背着半部刑法的总裁。
到了这种境地,他居然还敢在法庭上公开威胁。「你们最好放了我,要不然,我让你们生不如死。」
我旁边的甜甜手一下就抓紧了我,看得出她很害怕。
我安抚地拍拍她的手,「江先生,威胁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他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