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煜的结婚五周年,他的朱砂痣离婚了,而老天爷也送了我两件礼物。
我怀孕了和确诊了阿尔兹海默症,一种将身边人完全忘记的病。
后来,当我看着眼前的陌生人彻底崩溃,这个已然完全陌生的男人永远不知道。
我真的试图很努力地将他不要遗忘。
坐在车上,我紧紧地捏着那两张诊断书,我给李煜打过去电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出院前,医生婉转的建议我考虑一下孩子,这病有遗传概率,也就是如果我决定生,孩子的未来也有一定可能会和我一样。
脑子里会多出一块橡皮擦,擦掉所有的记忆。
电话终于通了,还没有等我说话,李煜已经开口,声音还是那般的温柔:
「怎么了,忆忆,我不会忘记今天的,乖,等我回来。」
那一刻,我心仿佛化了,所有的想说的,都烟消云散。
今天是我们的五周年结婚日,把这一天的记忆留给美好吧。
「嗯,好,等你回来。」我点点头,挂了电话。
一如既往的,他等我挂了电话。
可这天晚上,就在幸福和痛苦两级反转日,我等到了很晚,李煜还姗姗而归。
满身带着浓浓的酒味。
他看了一眼等待已久的我,二话不说就放下了包包和手机去了洗澡间。
趁着他去洗澡,我打开了他的手机。
置顶下的位置,弹出了一条微信:「阿煜,今天谢谢你,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度过今天。」
备注名:沈知然。
就在我为这个久违的名字傻傻呆住时,上面又多了一条新信息。
「阿煜,我后悔了,当年和你分手,为什么我最后选择的不是你。」
一条过后,紧接着又是一条。
「如果没有她,你还会和我在一起吗?」
沈知然,李煜的朱砂痣。
朱砂痣,是指曾得到过最终却失去,烙印在胸口永远让一个男人丢不掉,忘不了的存在。
有过无数的亲密记忆,比起白月光,更让人永久遗憾,无法释怀。
沈知然在李煜心里就是这样的存在。
我和李煜结婚五年,但是我喜欢了整整一个过去,从小到大的喜欢,他是我的白月光。
七年前,李煜和谈了六年的沈知然分手了。
不管说我是趁虚而入也好,运气好也好,我花了两年时间陪着李煜,终于让这块寒冰融化。
我们结婚了,而且过得很幸福。
喜欢十六年,终于有了结果,我很满足,如果要说遗憾,唯一的遗憾并不是他提起沈知然时眼中露出黯然后的欢笑,而是我们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
我相信,有了孩子,这颗朱砂痣,会没的。
只是现在,我美梦成真了,噩梦也随之降临了。
阿尔兹海默,一旦想到以后我会忘记这个深爱了整整一个曾经的男人,我瞬间便是心如刀绞。
更何况,我们的孩子,该怎么办?
我想问老天爷,为什么我才不到三十,就要得上这种老年人才更有可能患上的病呢。
老天爷没有回答我,李煜却从房间里出来了。
他重新换了一套西装,还喷了淡淡的香水,显然还是想给这个纪念日最后时间的浪漫。
当看见我拿着他的手机,他意识到了什么,脚步顿了顿。
眼神露出了一丝担忧,跟我对视两秒后,他走到我面前,蹲了下来,用厚实的手掌摸着我的头发,轻声道:「今天她离婚了,让我过去搬个家,仅仅搬一个家而已。」
我看着他笑,可心却难受了起来。
结婚五年,李煜很懂我,他放下手,转而轻轻地把我搂在怀里,淡淡的香水下温热结实的触感很明显。
「忆忆,信我,你是我妻子,她只是过去式了,我分得很清楚。」
分得很清楚吗?我和她,终究还是需要你分的吗?
不知怎么,那股难受劲更重了。
「嗯,我知道的,只是好奇她为什么会离婚啊。」
「没啥,什么事都没有我们纪念日重要。」
那天我过了第一个不开心的纪念日。
然后像无数个之前的夜晚,他抱着我,轻拍着我的背哄我入睡。
依稀间,我听到了他极力克制下地缓缓叹气。
……
我没有告诉李煜我的事情,不是我吃醋。
而是……我的病再一次犯了。
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