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得冯旭只能指着他问:「你到底是谁,我为什么没听林斐说过?」
「我是谁,就不劳你费心了。我提醒你一句,作为男人,带着女伴吃饭,把人晾在阳光下暴晒,你有没有点绅士风度?」
秦墨白将我挡在伞下,而他目光所视的方向,许乘乘汗流浃背站在原地尬着。
被点了一句后,我明显从她眼底看到一丝嫉妒。
秦墨白语序永远保持着平静舒缓,可攻心的杀伤力十足。
「冯旭,我们走吧……」
许乘乘或许被炙烤有些难受了,又或者知道讨不得好,先一步退缩了。
「如果做不到男人的修养,也请至少给女伴一个舒适的环境,这么热的温度,你们出行都不开车么?」
秦墨白优雅地拉开副驾,小心翼翼把我放进去,转过身对冯旭和许乘乘淡淡一笑:
「看在林斐的面上,我送你们一程吧?」
秦墨白那平稳语调,偏偏有种气死人的毒舌劲,我没忍住掩嘴笑了。
笑声刺得冯旭直接炸毛了,原地跳脚骂人,说他不需要,不就是个破宾利,装什么装!
秦墨白耸肩,不再纠缠,直接送了他们一嘴尾气……
餐厅内,程舒听得哈哈大笑。
而秦墨白优雅地进食,仿佛这些趣事与他无关。
「小斐,下午把这个包背去公司,我猜那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看到后肯定会嚷着让渣男去买的,一定要让他好好大出血才行。」
程舒给我递过来一个袋子,我打开一看,竟然是她自己都舍不得背的爱马仕……
我记得当初她可是配了不少货,才买到的。
「舒舒……你真好。」
我给程舒一个感激的熊抱。
她却悄咪咪在我耳边问:「嘿嘿嘿,我表哥这么优秀的表现,你要不要考虑考虑假戏真做呀?」
她永远都是这么个没正行,我给她表达感激,她给我扯别的。
把我闹了个大红脸,好在秦墨白似乎没有听见我们的悄悄话。
我苦笑,偷偷掐了她一下,摇了摇头。
程舒叹息一声,摇头晃脑:「唉……哥啊,你魅力真的不比当年了,小斐啊……人家都看不上你。」
程舒有社牛症,我可没有。
被调侃得尴尬地手足无措,完全成了鹌鹑,都不敢看秦墨白一眼。
脚底下疯狂蹂躏着闺蜜的小腿。
结果秦墨白慢条斯理的声音响起:
「林……斐,你好像踢错人了……」
我:「!!!!!」
直接社死了……
如果不是后半程讨论如何继续收拾渣男。
恐怕我直接起身跑路了。
「你那位前男友,还真是头脑简单……」
「他们去了劳斯莱斯店,想要订一台库里南,结果被 50 万订金吓走了。」
「最后租了一辆兰博基尼大牛,一天两万块,刚开走。」
秦墨白咀嚼完菜品,擦了擦嘴,跟我们分享着信息。
我很好奇秦墨白是怎么知道的。
程舒笑着说他表哥有车行生意。
秦墨白点了点:「不巧,他们租的那辆车,还是我的闲置车。」
我默默无语,为冯旭他们感到尴尬。
在程舒强烈的建议下,我和秦墨白把各种联系方式都加上了。
我很不好意思地表示,秦墨白这样子帮我,太耽搁他时间了。
秦墨白只是摇头。
程舒直接咯咯在一旁发笑,小声说我是傻妞。
我给闹了个大红脸,不敢去深想秦墨白是什么意思。
对于感情,我不敢奢求。
更何况目前只想着手刃渣男,和照顾好外婆……
午饭我们没敢耽搁太久,下午还要上班。
秦墨白把我送到公司时,室外停车场聚集了不少人。
冯旭果然开着他租的车,叫了一帮子工程部的同事。
甚至还有几个财务部同事,都在热闹围观。
秦墨白的宾利正好停在他们旁边,我出来时自然吸引了所有人目光。
我在路上就收到了消息,说我和冯旭分手,许乘乘乘虚而入,还有中午现男友灭前男友大戏都在公司传疯了。
不用说,这波都是来看好戏的。
「哟,你们来了啊,我都说了,你们这破宾利有什么了不起的?」
冯旭拉了工程部的人壮胆后,气势强了不少,秦墨白刚给我拉开副驾车门,他就忍不住地嘲讽了。
秦墨白本来都没搭理他,结果冯旭不依不饶地围着车转悠,拍了拍兰博基尼的引擎盖:
「见过没,兰博基尼大牛,比你那辆宾利欧陆贵多了!」
许乘乘也帮忙嚷道:「我们这车要 800 多万呢,能买他们两个了。」
显然是做了功课,但是我十分无语,她们就用这么土 LOW 的方式来报仇的么?
不知是不是觉得掉价,秦墨白一句话没说。
只是径直走到他们兰博基尼面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拉开了车门。
冯旭还在后边嚷嚷他要做什么。
结果秦墨白取出了本行驶证,甩在引擎盖上:
「小斐,天太热了,你赶紧上去工作吧,这辆兰博基尼呢,之后我就不租出去了,给你代步开。」
他冲我挥了挥手,目光温热。
我憋着笑点头。
可其他人全都是震惊脸。
冯旭傻了。
许乘乘呆了。
有工程部同事反应过来,拿了行驶证核对了下,咳嗽了声看向冯旭。
「旭哥,这车主……不是你啊?」
冯旭当场灰头土脸,结结巴巴地说他订的车还没到,巴拉巴拉……
只是效果非常一般,气氛凝重尴尬。
许乘乘和冯旭这脸被打得 piapia 响,成了整个公司的笑柄。
我虽然内心舒爽,但比起让冯旭破产。
这点愉悦情绪只能是开胃菜。
下午,许乘乘坐立不安。
我隐约能感到她的所有优越感和虚荣心,都在快速衰退。
程舒给我的爱马仕包被同事们发现了,迎来一波艳羡,都夸我男朋友对我真是太好了。
许乘乘直接坐不住了,消失在了办公室。
等出现的时候,把高跟鞋声踩着无比重,手上的爱马仕稀有皮,都快闪瞎人眼了。
确实比程舒的普通皮要贵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