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吗?
两年前,沐秋秋的案子中。
因为凶手皆未成年,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处罚。
两年后,沐秋秋的母亲。
因为女儿当年的事情被刺激的得了精神病,当街杀了当年的一个凶手,也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这,就是所谓的轮回吗?
我和邹波认命地整理着温非冶一案的资料。
按照余晓蕊的这种情况。
警方会先送她去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进行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
根据《刑法》第18条,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中明确指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余晓蕊的精神鉴定结果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那么她就不需要负任何的法律责任,只需要被送去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
根据此前余晓蕊拿到的诊断书而言,她有很大的概率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警方没有办法证明这两个案子是余晓蕊的复仇。
也没有办法证明,她在作案的时候是意识清醒且具有完整的认知能力的。
所以,法律没有办法制裁她。
不得不说。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
完美的无懈可击,无处可查,无证可找。
警方无可奈何,也,无能为力。
当初,沐秋秋的案子。
警方也是拼了命地找证据线索,想把那几个小恶魔送进监狱。
偏偏,他们没有一个成年,连14岁都不到。
因为《未成年保护法》,他们被无罪释放。
那时的警方,相比跟他们现在一样,心不甘情不愿,却真的毫无办法吧。
我想。
案子到了这里,应该就没有后续了。
在这个结局中,并没有赢家。
可林队和王警官并不能接受这个结局。
他们的灭门惨案还没有侦破,他们想继续从余晓蕊这里这突破口。
他们提出要重新提审余晓蕊。
老褚表示,只要不违规操作,人可以让他们审。
后来我们才知道,林队他们在审问的过程中关闭了审讯室内的录音录像。
并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聊了些什么,余晓蕊又说了些什么。
等我们发觉不对的时候,事情已经没有可以挽回的余地了。
我们终究还是低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
也低估了父母想要报仇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