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她也该来了。
上课铃声响起,如上一世一样,是江赫背着她进教室的。
因为她来 F 班报道的路上,迷路了,路过篮球场的时候,被江赫的篮球砸伤了腿。
我看着白臻臻的脸,其实实在说不上好看。
眼睛不算大,鼻梁不算挺,皮肤不够白,头脑不聪明,瘦瘦小小的,勉强算上是清秀那挂的。
可就是这样的人,能让江赫违抗父母的命令,甚至用绝食抗议,就为了让她当他的女朋友。
我几乎见证了两个人暧昧、恋爱、分手、复合又决裂的全部过程。
其实我算是趁虚而入的,那时的江赫被伤的很深,日日买醉,神形憔悴,我就陪着他。
他喝酒我陪着,他抽烟我陪着,他失眠我陪着。
他哭我也哭,他笑我也笑。
就这样,在一次醉酒后,他把我压在了床上。
醒来后,他发蒙了好一阵,然后说要和我结婚。
我笑着笑着就哭了。
还以为所有深情都不会被辜负。
谁知道,我怀孕七个月,这两个人就背着我出去约会。
我啊!
不过是人家波澜壮阔的爱情故事里的调剂品罢了!
白臻臻的座位被安排在我的前面。
江赫背着她,小心的将她放在座位上。
她仰着头,脸颊微红,小声道谢。
江赫摇头,说了句不用。
心中发涩,我迅速的低下头,眼泪溢出眼眶,差一点就砸出来。
上一世的我,高傲自负,从没把平凡的白臻臻当成对手。
可这一世,我好想逃。
放学后,席徵来找我,老大,你最喜欢的草莓奶昔。
说起来好笑。
虽然席徵是我的家教,按理说,应该是我好吃好喝的供着人家才对。
但是他总是给我买各种好吃的。
美其名曰劳逸结合,学习效率更好。
我摇摇头,席徵,我想喝酒。
于是两个人去了学校后身的夜市,点了啤酒和串。
自从决定好好学习后,我每次和席徵碰面都是在刷题,难得出来放松。
吃饭期间,我们俩都没说话。
他哐哐撸串。
我哐哐喝酒。
吃饱喝足后,我已经晕的站不稳了。
他直接蹲下来要背我。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