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心疼他的爱宠,他的神情似乎很兴奋,带着某种好奇的兴奋。
「既然你知道你打死了我的爱宠,那么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吧。」
我这才知道,他是把我当成了新的宠物,一个可以给他带来兴奋,但哪怕死掉也不会让他眼皮动一下的宠物。
我只是冲他笑的明艳,然后径直穿过他刚才走过的石子路,拿过尽头的拖鞋返回来,弯腰帮他穿上了鞋。
宋遇只是抬手,摸了摸我的后脑勺。
我用手掌蹭蹭他掌心,宋遇的神情看上去很享受。
从此,我成了宋遇身边唯一的女人。
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陪吃,陪睡。
还陪工作。
像宋遇这样的人,哪怕没有家财万贯,只凭着一张脸就能让无数女人为之癫狂。可是说来也奇怪,想成为他情人的有很多,可唯一成功的人,只有我一个。
我想,或许是因为我足够温柔,听话,有眼力劲儿,懂得察言观色。
又或许,是因为我实力优秀,无论是做秘书还是做情人,都可以游刃有余。
这一点儿,也是宋遇公司里所有下属都找不到理由来讽刺我身份的原因。
因为,在我之前,各种各样想要借工作接近宋遇的女人太多了,但她们大部分都只是胸大无脑的花瓶。
只能看,不能用。
宋遇这样从出生就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怎么会让这些女人来阻拦他登上商业巅峰的帝国梦。
后来时间长了,就连宋遇的朋友都赞叹:「真是没想到,宋遇居然会将你留在身边这么久。」
那还是在我陪在宋遇身边的第三年,在我不吃不睡陪他熬了几个通宵后,终于帮助他拿下了一个远山的开发案。
我跟在他身边那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他因为工作烦心,毕竟他是天之骄子,上天不仅给了他一张好脸,还特别眷顾的给了他一个聪明的大脑。
不像我,纯属是被我爸妈逼着坚持多年每天都吃六个核桃,智商和思维才能勉强和宋遇同步。
那晚,他背对着我坐在远山上,望着落日渐沉,眼神凌厉。
他向来克制,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一根接一根,没命的抽烟。
我只是走过去,掐灭了他手里的烟,在他眉心不悦准备发火时,我附身吻住了他,混着山风,我身上香甜的水蜜桃气息飘入他鼻尖,他双手摁住我肩膀,我被他弄疼了,重重的咬他唇,宋遇本能的闷哼了一声。
我像往常一样,吻住了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曾经因为意外做过手术,所以视力在晚上一直不怎么好。
那是我们第一次在山上情动,不过宋遇显然很满意。
后来,他揉揉眉心,发现自己躺在我膝盖上睡着了,他的手机被我开了静音。
他双眉紧锁,周身凝上了一层冰。
我只是揉了揉自己早就麻了的双腿,将对方已经签好字的开发案递到他面前。
那一次,我明显感觉到,宋遇看我的表情,和之前又不同了。
那是一种递进的情绪。
老实说,我也没想到,宋遇会留我在身边这么久。
虽说好奇是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开端,但我清楚,宋遇不爱我。
哪怕他给了我足够多的权利,给了我作为他情人该有的所有体面。
他会送我珠宝,送我名牌包包。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陪我过他口中无聊的纪念日。
但我很有作为情人的自知之明。
因为,我知道,宋遇真正爱上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我一直以为,宋遇这样的人,除了他自己,可能谁都不会让他动心。但就像猎豹也会有软肋,宋遇也有。
那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我曾经在百度上搜过她的名字。
冗长的百度百科告诉我,南城是一个很优秀的女人,优秀到百度百科都装不下她的卓越成绩。
关于南城和宋遇之间的纠葛,其实不用我留意,也多的是别有用心的人拿来我面前八卦。
她们说了各种版本,但所有的版本都离不开一句话。
南城是宋遇唯一放进心里的人,是宋遇的爱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