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皮意识到:一定出了问题。
昨晚喝了太多的酒,头痛得像被马蹄子踢过一脚,而且那匹马似乎依旧在他脑袋里踏来踏去。在凌晨前的某个瞬间,他甚至不再记得自己是谁,只依稀知道自己年少时偷过一张弓,被抓到后把罪责推到了一个朋友身上。不知为何,每次喝完酒后他都会记起那个朋友错愕的神情。对他而言,与其说是感到愧疚,不如说是怀念。只要再多喝一点,就能回到那个时候了,他这样想。
在醒来之前,他处于一个奇怪的梦境之中。他在原野上不停地追逐着什么可能是与自己玩耍的同伴,抑或是将死于自己利齿的猎物。梦境很真实,他甚至能听到爪子刨抓泥土的声音,还有心脏撞击胸腔时所发出的震动。已经许久没有过如此畅快的感受。后来,当他来到一片树林的入口,他的对手止步,望着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在准备扑向对方时,他的眼睛睁开了,头顶是毡房的穹顶。
只要最终会醒来,即使喝再多的酒,对于野猪皮来说也不算问题。他知道,无论自己的神智如何迷失,最终总会一点一点地凝聚。不像他齐腕而失的右手,或他的儿子、毡房以及前往冬牧场前需要做的准备,都会从混沌中再次成型,变成一条条束缚他的绳索。只要这些绳索还在,他就能醒过来,就能在天明前跨上马,就能去打猎和放牧所以一切都不是问题。
然而他已很久没有不受干扰地睡到正午。平时,在第一缕阳光照入毡房之前,他就得开始一天的辛劳。牲畜的食槽内需要加入谷料和水,羊圈内的粪便需要清扫,母牛胀了一夜的乳房需要挤干净,野兔和小角鹿需要在清晨狩猎,马群需要引到长过膝盖的草地吃草,而羊群则需要赶到只有嫩草和草根的地方。直到日暮,他才会骑马归来,把每一匹马和每一只羊送进圈棚。
而那天,野鸟的鸣叫和拍动翅膀的声音仿佛只是在告诉他:睡吧,今日无事。但猎人的本性让他汗毛直竖,就像伏在灌木中等待猎物时,骤然发现身后有一双注视自己的眼睛。他从温暖的毛毡上弹起身,睁开眼,迈着踉跄的脚步走出毡房。
至少看上去,那的确是无事的一天。火塘中深红色的余烬仍未熄灭,空气中飘散着酒与焦肉的气味。昨夜的欢闹在大多数人的睡梦中延续着。外边只有几个酒醒了一半的年轻人,步履蹒跚地摸索回毡房的路。他用他唯一的一只手抓住其中一人的肩膀,问了几句话,得到几句含糊的答复。
野猪皮迈开脚步走向一座毡房,像是要追赶一只即将消失的野兔。毡房被掀开,从里边传来熟睡的鼾声。他看到两对裸露在毛毡之外的肩膀。毛毡被掀开,两具年轻的身体被晾在空气中。野猪皮把他要找的人拽出毡房,随手捡起一件皮毛长衣披在他身上。
在凛冽的秋风中,野猪皮面前的少年清醒了许多,但还没清醒到能猜出野猪皮的用意。
马呢?野猪皮问。
过了好一会儿,少年终于能给出一个答复:在马厩里。
话音刚落,他就被野猪皮拖着走向马厩。他企图挣扎,但因为眩晕,他使不出一丝一毫的力气。他喝得比我还多,为什么仍然像熊一样?他不能理解。这时越来越多的人走出毡房,目睹这场好戏。刚才与少年同寝的少女也探出半个身子。
围观者猜测:野猪皮的酒还没醒。的确,自失去拉弓的手后,他保持清醒的日子可能还没他猎获的猎物多。在昨晚如此重要的日子任何一个父亲都会喝得烂醉的日子他肯定不能幸免。可是只有野猪皮知道,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他十分清楚地想起来,在熊赐开始前,为了准备当晚的夜草,他还披着沉重的熊衣来过马厩。至少在他离开前,那匹该死的孤马还站在那,脖子上挂着一只草环。那是部落中的孩子常制作的道具,他们用狗尾草和杨树枝编成一个圆环,再从两侧各束起一根枝杈,粗略地仿制熊赐时猎人所戴的头饰。必定是哪家的顽童曾在马厩中胡闹。他有些生气。不过,年幼时他也曾头戴这样的草环,手持木棒,模仿祖先的一举一动。无论男女,每一个孩子都想扮演灰耳朵,因此他总是找不到扮演野兽的搭档。那么多年过去了,轮到他不得不装扮成野兽,与英勇的灰耳朵一决胜负。在仪式即将开始前,他终于从回忆中挣脱,走出了马厩。草环不曾被取下。
他们走过一排因饥饿而焦躁不安的马,来到那匹马应在之处,看到的是散了一地的套绳。少年以为自己尚在梦中,而野猪皮拿起绳子仔细地端详着。套绳的一端紧紧地系在木桩上,中间有一团被打成四叶草形状的绳结,另一端的绳头却散成几缕皮条明显是被扯断的痕迹。他瞬间明白了。
为什么不打两个结?他质问年轻人。
少年过了一会儿才说:一个结,它更舒服。
野猪皮喘了一口粗气,对年轻人说:找马。
因几日前的雨水,地上的沙土仍然松软,马蹄印很快被发现。野猪皮摸了一下泥土,说:干的,一定是昨晚挣断了套绳。
傍晚前我看过,套绳都在。少年不服气地回答。
它已经跑了。
我的马不会跑。
它还不是你的马。
少年无法反驳,因为他知道野猪皮是正确的。只有过了今天,灰耳朵才属于他。事实上,在那之前,他既不拥有任何东西,任何东西也不归他所有。
自少年从冬牧场骑回灰耳朵,野猪皮就手把手地教他如何驯服一匹野马。首先,要拿七岁以上老牛制成的熟皮,割成和食指一样宽的四根皮条,每根的长度要比马屁股到马耳朵的距离长一个手臂;把皮条浸水后,要拧成一束,放在烈日下暴晒三天,让皮条因收缩而咬成一条皮绳;皮绳成型后,要用一种布满空隙的红色石头反复打磨,直到皮绳变得细润如肌肤,再涂抹羊羔的脂肪(这样皮绳才不会磨伤马的皮毛)。同时,要找一根十年以上的白桦木作为拴马的木桩,埋入半人高的泥土中,再用绳子在木桩上打一个死结;用皮绳套住马的身体后,要在马的左前腿和右前腿处各打一个绳结。根据乌丹人的习俗,野马被骑回后,除了白天在草原上吃草的时间,要这样被拴上整整七个月。他们相信,七个月后,人与马之间的羁绊才会变得牢不可破才得以证明那个人配成为那匹马的主人。
在那之前,即使完成了熊赐的仪式,大到一匹马,小到一块石头,都不属于少年。对于部落中的少年们,那些仪式不仅仅是成人的象征,同时意味着从此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毡房和马,猎获的猎物也将归自己所有。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些,他们就无须再听从父亲的吩咐。
虽然在少年看来,熊赐的仪式无聊且繁杂琐碎,但好在只须配合一个晚上。驯马这件事则麻烦得多。从把马骑回部落开始,他就必须亲力亲为地照顾它,从准备早晚各一次的草料,到带它去草场放风,再到清理它的粪便,更不用说拴马时必须遵循的步骤。
比起祖先灰耳朵在她的第一匹马身上绑了几个绳结,他更关心他的马能否睡得安稳。有一次他问野猪皮能否系个简单点的绳结。野猪皮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对他说:灰耳朵就是这么系马的。于是年轻人不再说话。对于乌丹人,质疑灰耳朵就如同质疑所有人的母亲。在他心里,他并不十分相信那位母亲曾经存在,不过他也知道,如果告诉父亲自己的想法,换来的只会是一巴掌。比起追问真相,部落中的人宁愿相信他们有过一位伟大的祖先。
野猪皮一边拨开沿途的草,一边寻找蹄印。或许是因为昨夜的动静,它从马厩溜出去后,并没有在部落中徘徊,而是朝着人最少的方向一直走。但从蹄印的深浅观察,它走得很缓慢,似乎不急于逃走,也许还想在沿路找些吃的。最后,蹄印把野猪皮引到了最西边的栅栏。栅栏以西,蹄印开始变得深了,而且排列得更均匀。野猪皮知道,它开始跑了。
这马跑起来像老鹰一样快,已经过了半天的时间,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追得上?还有两天时间,整个部落就要南迁到冬牧场。如果不能及时赶回,就不可能在大寂静前赶上迁徙的族人,而仅靠他们自身是不可能在大寂静中生存的。
他这样想着,不由得想骂少年一顿,责令他靠自己把马追回来。但他不能那样做,因为第一匹马对于一个即将成年的乌丹人太重要了。
乌丹人终生在马背上度过,因此驯服第一匹马不仅是成人的条件之一,也预示着他的前途。大部分相关的说法都把马的性情与主人的未来联系起来:如果马矫健而性格温顺,主人将成为一个优秀而谦和的牧人;如果马性情刚烈,他则将成为名震四方的战士;若马的身材矮小但有耐力,他定会成为一个好工匠;等等。乌丹人对此笃信不已,并以此预言一个少年人的未来。作为一个父亲,野猪皮知道,当众人对一个人有了既定的期待,他往往会变成众人所期待的样子。
野猪皮的儿子寻获的是一匹长腿的小公马。这预示他将成为寻路人,会帮部落找到更丰沃的牧场。果然,自骑回了那匹马,少年开始以寻路人自居,整日思索应该向哪个方向探索。在广袤的草原上寻找一块可以放牧和居住的地方,听起来并不难。的确,在他每日所见的世界中,最不缺的就是长满了牧草的空地。
虽同属一个部落,除了一年中的春猎和秋猎,乌丹人极少聚集在一起,而是由三五户人家组成一个牧圈,分散地逐水草而居。从野猪皮所在的牧圈向北,要走上三天才能到达另一个牧圈的领地。可并不是一切空旷的地方都适合放牧:一些地方有野兽出没,即使在牧人和猎狗的看管下,它们也能轻易地叼走一只羊羔;另一些地方布满了暗藏杀机的沼泽,一个不小心,不管是人还是牲畜都会在绝望中被囫囵吞噬。随着每个牧圈的人和牲畜越来越多,可供他们放牧的草甸越来越少,必须有人去往陌生的草原,寻找适宜放牧的新地。那便是寻路人的职责。
虽然寻路人不比守护部落的战士受人尊敬,甚至也无法享受普通牧人的安定与温饱,但他们被看作是祖先最忠实的继承者,因为最伟大的寻路人也是第一个正是灰耳朵。在她所有被传颂的事迹中,包括战胜杉林之主,都不及她曾经的远行荣耀。在乌丹人的传说中,她的马曾咀嚼过每一种草叶,她的火把曾照亮过每一个河谷。
然而,到了少年这一代,寻路人能够探索的土地所剩无几,不是因为他们走得比灰耳朵更远,而是四周多了各种有形无形的壁垒阻碍着他们。因此,灰耳朵的子孙只能依靠语焉不详的古代传说以及过路商旅的夸张见闻,来了解未知的世界。
据乌丹人所知,从他们所在的夏牧场向北,如果带上三匹马,连续不停地骑七天,会来到草原的北方尽头更北则是只生长着芨芨草的大流沙。不过根据《乌丹夏木》中的记载,只要在大流沙中向北走十四个夜晚,就能来到黑湖。虽然黑湖的水苦咸不可饮用,但黑湖的岸边有数不尽的野羊群、永不变黄的牧草和永不干涸的地泉。黑湖的传说人尽皆知,但没人相信有谁真的能在大流沙中行进十四个夜晚除了灰耳朵。所以寻路人早已放弃了寻找。
向东的确有大片的草场和丰沛的水源,更难得的是四季的气候更稳定,适宜长期定居。东方的草原上生活着样貌与习俗各异的部落,包括豢鹰为猎的呼兰人、信奉杉林之主的我熊人、白发白须的库伽人,还有更多叫不出名字的部族。据说一直向东,终将来到世界的尽头。那里除了水什么都没有,定居的部落靠捕鱼为生。没有一个寻路人能说清那个部落的名字,或是描述他们的服饰和语言。
少年常常以那些部落的名字或习俗来推测他们各自的相貌。例如,我熊人应该如熊一般壮硕,呼兰人应该长着鹰钩鼻,而那个捕鱼的部落应该穿着渔网一样的衣裳。当然,这些猜测从来没有机会被验证他只摸到过夏牧场最东边的鹿石。鹿石标志着乌丹人活动范围的边界,过了鹿石再往东,便是任何一个乌丹人都不敢独自前往的领地。
在部落鼎盛之时,乌丹人的确曾在东方的草原上放牧,但现在的他们对东方的不安更甚于对大流沙的恐惧,原因是鹿石以东的土地被一群以劫掠为生的人占据着。没人知道他们来自哪里;因为在作战时他们都戴着面具,也没人知道他们的长相。据说他们是狼的后裔,天性残暴,甚至将外族人当成牛羊屠宰食用。或许因为乌丹人骁勇善战,狼种人这群强盗被这样称呼也不敢轻易入侵乌丹人的牧场。但每当部落中有人失踪,人们还是会说他被掳去东方了,并不再期望他能回到自家的火塘。
因气候温暖,南方是乌丹人的冬牧场,但到了夏天会变得无比干燥和炎热,几乎所有的溪流都会干涸,留下像蛇一样蜿蜒的河道,因此南方又被他们称为蛇地。从冬牧场再向南走,草原会变成丘陵,而在丘陵以南居住着阿纳斯人。在乌丹人眼中,阿纳斯人很古怪,他们把自己围在用石头垒成的高墙之中,既不放牧也不养马,只吃种在地里的谷物。另一方面,阿纳斯人并不像狼种人一般凶残,每年夏季他们还会带着铁器和草药来乌丹人的营地换取牲畜,也曾有过乌丹人在阿纳斯人的土地上定居,并效仿当地人围起石墙。在乌丹人的说法中,这些人是因南方天气炎热、又喝多了阿纳斯人的热汤酒而患了失心疯虽说比被狼种人当作牲畜更好,但终生生活在石墙中足以使乌丹人避之唯恐不及。
那么就只剩西方了。根据《乌丹夏木》所说,如果一直向西,跨过不归之河和永远被雾笼罩的森林就会来到金山。金山是祖先的故乡,也是传说中的死后魂归之处。在不归之河的河畔,死后之人将骑上一头通体纯白的大角鹿回到祖先居住过的杉林。在那里他将永远与祖先们一起觅食和嬉戏。然而,当寻路人渡过不归之河,也许从来没有纯白色的大角鹿迎接他们。在彼岸等待的只有致命的森林和永不消散的浓雾。渡过不归之河的人再未归来他们大概不是被猛兽捕食,就是在雾林中迷失了。
自骑回了那匹孤马,少年像一名真正的寻路人一样烦恼着;然而,如果他丢失了自己的第一匹马,这些苦恼将变得不值一提。在乌丹人看来,丢失第一匹马的人是最不值得信任的。他们像一匹游荡在草原上的孤马,不会安于日复一日的辛劳,最终将一事无成。没有人愿意和这些人一起打猎,更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们,他们的生命将在平庸中一点点消磨殆尽。
作为一个父亲,除了帮助他避免这个后果,野猪皮别无选择。于是他叫住仍在寻找蹄印的儿子。
铁箭棱,去牵马和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