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走停停,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
回到春城,已是八月底。
我联系了简瑟瑟,让她帮我约了简笙。
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
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矜贵清冷。
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竟觉得挺一般。
「喝点什么?」他问。
「不用了,」我不欲与他过多寒暄,「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弟马上开学了。过两天他会离开春城去京都。以后……我不会再和他联系了。」
简笙嘬了一口咖啡,神色莫名。
他又问:「然后呢?」
我攥紧了膝盖处裙子的布料,低垂着头不让他看到我已经红了的眼眶,「别动他,他还只是个孩子。」
「式微,」他唤我名字,带着几分缱绻,「我以为你知道,我不喜欢你身边出现任何除了我以外的异性。
「上次删你,我以为你会长记性。」
我猛地抬头,咬着牙怒视着他,我没想到,他竟然会主动提删我的事。
「简笙,你怎么有脸提!」
简笙眸子闪了闪,「要不是你……」
他应该是想指责我来着,话说到一半看到我眼里夹着的泪花后偃旗息鼓,生生地变了语气,「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我捅了你一刀再跟你道歉你就不疼了吗?!」
我站起身,片刻都不想跟他继续独处下去。临走前,还是不放心,又警告了他一遍,「别动我弟,等他去了京都我会和他断干净的。」
和当归相识不过月余,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这般依赖他。
这一个多月,他每天都会在桌上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带着露珠的花束,会做好饭放在锅里给我温着再出门去打工,会在打雷的雨夜靠在我的门板上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着他在。
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路上,我坐在车里嚎啕大哭。
我以为,我以为我能有个家。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行呢!我不想放弃当归,可我又该拿什么去和简笙对抗!
简笙前几年就已经接管了简氏,而当归是个孤儿,无权无势的。作为简氏当家人的简笙只要花点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弄死他。我也不过是个米虫,我很清楚老胡不可能为了我和简笙硬碰硬。
我不敢,真的不敢。
哭到嗓子嘶哑,口腔里有淡淡的铁锈味,我才歇了。
调整好情绪,从包里掏出小镜子补了个妆,这才驱车回家。
推开门,满室的饭香。
当归从厨房探出头,「姐姐,你回来了啊,还有一个菜,你先洗洗手,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我想,这便是我渴望的生活吧。有人在家里做好饭等着自己,笑眯眯地说洗手吃饭了。
只是,这样的生活我马上就要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