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林飞宇湿漉漉的头发有一滴水滴到我脖颈处,激得我一惊,回过神来,光速关上门把衣服塞给他,「没什么,你快换上吧。」
小傻子浑然不觉,拿着衣服乐颠颠去换了。
我趁机坐到床上平复心绪。
刚才会不会是我打开方式不对?
说不定是码字码出幻觉了呢?
毕竟 S 城和 A 城离得好远。
正这么给自己洗脑,微信就收到了一条好友申请;「陆恒,小号,刚刚就是我。」
又是一条申请:「不通过我就敲门了。」
陆恒是能做出这种事的。
我下意识觉得不能让他和林飞宇碰上,只好通过申请,然后立马设置消息免打扰。
今天明明是完结的大好日子,结果碰上他,真是晦气。
化悲愤为动力,我劈里啪啦又写了几千字直到结尾,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才注意到一旁睡着了的林飞宇。
他以往都穿着低调但实际价格高昂的卫衣,走的休闲风。今天换上白衬衫,配合他安稳的睡颜,多了几分斯文。领口的两个扣子没扣上,露出一小段精致的锁骨。往下,腹部隐隐透出腹肌的形状。再往下,治理老师就不让写了。
总之秀色可餐。
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地主家的傻儿子。
我愣愣盯着他,脑子里还在回味自己刚写完的文:写得这么甜,真的不愧是我。
不知过了多久,林飞宇悠悠转醒,盘腿坐在我对面,懵懵懂懂地喊我,「绵绵。」
刚睡醒的嗓音带着几分慵懒的沙哑。
小崽子还挺会撩人。
我指了指手机上的时间,「外面雨停了,你快点走吧。」
他神情有些落寞,「可是正好饭点了诶,不一起吃个饭吗?我刚发现城东有家很好吃的日料店,还想着带你去吃呢。」
以往我肯定就答应了,但如今陆恒就在对面房,宛如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恼羞成怒就跑过来敲门了。
也不是什么心虚,我只是不喜欢惹麻烦,尤其不想把林飞宇牵扯进来。
但对面的大金毛肉眼可见的失落。
我抬手顺了顺他的头发,「你已经呆在我这里一下午啦。嗯……下次有机会我再陪你去吃怎么样?」
他这时候反应迅速,「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要走了?」
我无奈笑道:「我在 S 城已经玩了大半个月了,总要回家的吧?」
原本计划玩一礼拜就去别的城市的,然而经费已经因为林飞宇爆炸了。
他眼巴巴地看着我,「不走好吗?你在那边不也是租房子住嘛?干脆我在这里给你买套房你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