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书了,据说是个女配,有点不爽的是,我他妈居然是个舔狗,舔的还不是男主!
过了两天,我又爽了,嘿嘿,男主居然是我的舔狗,嘿嘿嘿。
我想了想,那我这样婶儿滴岂不就是传闻中的白月光?当然,可能是那种有点不识好歹的白月光。
[詹路遥,你能不能别这么明目张胆地盯着男生看?]
此时,一脸嫌弃、居高临下俯视我的人,正是这本书的男主,顾行知。
[不能。]我干脆地拒绝他,然后觉得腿蹲得有点麻,就一屁股坐下了,[我又没看你,你管我?]
他气急败坏地用鞋尖碰了碰我尊贵的屁股:[喂!地上那么脏,你别坐地上。]
我心里叹气,这货从小爱管我的闲事,和个小爹一样,这不行那不行的。我俩现在才初二,可他大学的时候才能遇到女主,这漫长的日子,我真是承受了太多!
我有气无力地抬头:[可是我腿麻了大哥。]
他叹了口气,把校服外套脱了下来,随意一叠,再把我的背往前一推。
我刚以为他要把我推个狗吃屎的时候,他又松手了。我这才发现,他把外套垫我屁股底下了。
弄得我也想叹气了。
他就蹲我边儿上,和我平视,一脸认真地问我:[陆思年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喜欢他?]
我点点头:[他脸好看。]
[那我不比他好看?]
我转头打量他,说实话,作为这本书的男主,他必然会有校草光环,脸绝对耐看,帅得人神共愤。
可惜了,我是女配,眼里的滤镜得加给男配。
我只能婉惜地说:[我一看见你,就能想起你小时候穿开裆裤的样子,帅不起来。]
[屁!]
我笑笑,只能又无聊地把目光放在陆思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