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她和周鹤凛再也没有关系了。
喜欢了周鹤凛十年,七年单恋,三年婚姻,最终还是以惨败收场。
她没感动周鹤凛,让自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笑话。
姚茕知道陆言欢跟周鹤凛离婚的时候,陆言欢已经从金御府搬了出来,就如离婚协议上所述,净身出户,除了些陆言欢自己花钱买的东西,周鹤凛给的她一样都没拿。
陆言欢在离江海市六小较近的小区租了一套一居室,四十多平,和之前住的金御府比起来,估计只有卫生间大小,但陆言欢却挺喜欢这儿的。
“这也太小了吧?”姚茕看着屁股大小的房子,有些无处落脚。
“小吗?”陆言欢给她倒了杯水,笑了笑,“我觉得挺好的。”
姚茕看着她脸上的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言欢,你就这么认输了吗?”
十年啊,不是十天,也不是十个月,陆言欢最好的十年都给了周鹤凛。
“不认输又怎样?”陆言欢自嘲的笑了下,“十年都没办法让一个男人爱上我,难道我还要继续在一棵树上吊死吗?”
姚茕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为陆言欢不值,不过陆言欢能想开,她也松了口气。
“好吧,既然你这样说,我这个做姐妹的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姚茕放下水杯,蜷缩在沙发上,“都说忘记前任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下一段感情,言欢,只要你多尝试几个男人,你会发现周鹤凛也不过如此。”
陆言欢斜靠着托腮看着姚茕,“听你的意思,是想给我介绍男人?”
“嗯哼!”姚茕抬了抬下巴,霸气睥睨她道:“你呀,就是被周鹤凛蒙蔽了眼睛,看不到其他男人,晚上姐姐带你出去潇洒!”
陆言欢垂下眼帘,嘴角浅淡勾了下,“好啊。”
陆言欢很清楚,自己没有表面上的那么无所谓。
十年,很多事情已经成了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譬如,喜欢周鹤凛这件事。
现在要将这个习惯戒掉,陆言欢其实并没有信心,所以,当姚茕提出要给她介绍男人的时候,她觉得或许是个不错的方式。
第一次到荣耀城是为了跟周鹤凛离婚,第二次到荣耀城,是为了忘了周鹤凛。
真是戏剧又讽刺。
陆言欢喝了很多,在舞池里肆意的扭动着四肢,她从未像今晚这么疯狂无所顾忌过。
灯光和音乐都成了催化剂,挑动着每根神经,在这样的场合下,任何出格疯狂都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小姐姐,跳的不错啊!”
不知何时,身后有人贴了上来,随着她的动作扭动。
陆言欢偏头,眼神懒淡的看了他一眼,是个二十出头很是年轻的男人。
长得挺不错。
陆言欢和他对视了两秒,唇角缓缓挑了下。
在这种环境下,有些事情变得简单起来,一个眼神,彼此就能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