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出生以后,夺走了我妈所有的母爱。
对,毫不夸张地说,是所有。
我一岁多的时候,我妈原本在烧开水,给我冲泡牛奶。怕我抢了弟弟的口粮,哪怕当时她在哺乳期,也没有给我喂过一口母乳。
听到我弟弟在哭,她一慌,手忙脚乱地把刚烧好的热水放下,第一时间冲向我弟弟。
最后,那滚烫的热水打翻,浇在了我的手臂上。
我当即哭得撕心裂肺。
我妈没有功夫理会我,等安抚好我弟弟,再想起我时,才发现我的手臂上又红又肿,血肉模糊地布满了可怖的水泡。
因为处理不及时,那块大面积的烫伤疤痕,伴随到了我长大。
住院的时候,我外婆看到我这么小的孩子遭了大罪,眼睛都哭红了。善良的外婆于心不忍,把我带回了老家,接到她身边照顾。
我妈本来就嫌弃我这个多余的女儿,见我外婆愿意养我,她乐得轻松。
我爸忙于工作,只要不带走他的儿子,他也没有任何意见。
在外婆身边,我长到了六岁。
每年只有过年,才能见上我父母一面。
「招弟,又长高了?这是妈妈给你买的新衣服,拿去穿吧。」我爸妈很久没有看到我,也会很客气地表示一下意思。
只不过,每次我收到的衣服,不是尺码大一号,就是小一号。要么就是颜色难看,款式过时。
有一年,我外婆实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他们一句,「小招喜欢粉色,下次买粉色,你给小女孩子买什么黑色的衣服。还有尺码,你买之前,记得问我一句。」
外婆知道我从小讨厌招弟这个名字,所以一直叫我小招。
我妈口上答应得好,实际上第二年还是照旧不误的敷衍。
送过来的衣服,一如既往的是不合身的尺码或者我不喜欢的颜色。
后来我外婆也懒得提醒他们了,因为提醒了,他们也不会记在心上。
他们的心里,已经被我弟弟装满了。
六岁之前,我对爸妈重男轻女的偏心,还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感触。
直到我舅妈生了二胎之后,我外婆年龄大了,精力有限,照顾三个孩子根本是分身乏术。
而且我已经到了入小学的年龄,我外婆同意了我舅妈的意思,把我送回城里的父母身边。
从此,我开始了我噩梦般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