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宠是可以随时干掉我的大佬。
……而我,穿越成了自己书里的人物。
连炮灰都算不上,NPC一个,名叫展羽霁,在我这本《大齐风华》里,笔墨不超过三章。
描写不超过两百个字。
而这位男宠,是我的主人公——
狂炫酷霸拽的起点逆袭大男主,我在文中给他开了无数金手指,令他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十年就从锒铛入狱的罪臣之子,登临帝位。
而现在时间线是文章末期。
男主兄势力差不多构建完毕,但出了点小状况,他设计截杀大将周冲时,被流矢射中,落入河中。
当然在文里不是什么大问题——金手指里,就有神医林征,分分钟治好伤寒痛病。
但为了剧情紧凑情节波折,我当时脑子一抽,让昏迷的男主被不长眼的长平侯府小世子抢回府里。
要命的是,这位小世子好男色,强硬着要男主作他男宠。
男主在我笔下虽然是个城府颇深、喜怒不形于色的货色,但脾气并不好,笑面虎般周旋到他手下到来,就将长平侯府屠了个满门。
嗯……当时我评论区一边嚎着“好爽!”“特么的这才是真·爽文啊!”“就该杀他丫的,也太侮辱人了”,单章评论首次过千。
直到穿越成这个精虫上脑的小世子展羽霁,这都是我认为的我的创作史上的高光剧情。
哦当然现在不是了,听到侯爷喊我“羽霁”时,我只恨我为什么要手贱写这本破文。
我想,我还能抢救。
只要男主还没出现,我就绝不往那条河边凑!
就算我不记得我文里用随机取名软件,胡诌了条啥河,但只要有“河”一字的地方,我绝对,退避三舍!
我在心里还没rap完,就听到侯府下人示意:“世子,那个关在柴房的男宠……该如何处理?”
我险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论如何从后期已成长为大佬的男主手下存活三章?
我想哭。
我为什么不把男主写得弱一点呢?
我脑内千回百转,思考了上百种方法,终于还是哭丧着脸道:“带我去见他。”
下人习以为常,我打了个寒颤,嘱咐道:“……嘴上把门,对他尊敬点,别再说是我男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