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笙刚要说这一夜不是他想象的那样,可才刚说出几个字,突然听得咔擦一声响,紧接着的便是下巴处传来的痛入骨髓的痛意。
“啊……”
她疼得整个人一抖。
他竟然,活生生卸掉了她的下巴!
沈暮尧修长的手臂骨节隐隐突出,似是在强行隐忍着什么,“够了,没人想听你在床上那些肮脏事!”
“把她给我架到车里去!”
简笙强忍着疼得快要瘫软在地的痛意,都还未曾有片刻缓神,下一秒,沈暮尧一声令下,她整个人再次如同一个玩物般被架了起来。
她不知道沈暮尧这次带她走到底是要干什么,但稍微一想就知道,又是一番无穷尽的羞辱罢了。
简笙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但当沈暮尧派人把自己架到医生面前,说要把她的眼角膜移植给秦月的时候,她还是难以置信。
秦月。
这个名字,在会所的时候,简笙曾听人说过无数次。
说是沈家少爷沈暮尧,因初恋安悦离世悲痛万分,所以这些年,一直在寻找像安悦的替身。
秦月,便是最像的那个。
悦,月,连名字都很像。
只是,唯一的遗憾便是,秦月是盲女,自小便是看不见的。
会所里的人都说,如果秦月能看见,那么,沈暮尧便是彻底找了一个能够代替安悦慰藉心中伤痛的替身。
所以……
现在沈暮尧是想要用她的眼睛,来换取秦月的光明!
不!不行。
彻底回过神后,简笙身子止不住的往后退,跌跌撞撞的欲逃。
眼睛不行,她绝不会将眼睛捐给她的。
“来人,给我抓住她。”
沈暮尧立马一声令下,几个保镖立刻拦住了逃跑的简笙,押着她往手术室去。
她知道,只要沈暮尧想要做的事,谁也阻挡不了。
她不知道从哪依华独家整理儿来的力气,挣脱开那些保镖,扑到沈暮尧面前,抓住他的裤腿,一下又一下,死命的磕着头。
“沈总,沈总,以前的事都是我错了,我不该不要脸的追在你身后,不该拆散你和安悦,更不该害得她跳楼。”
“我是个罪人,我错了,你要怎么惩罚我都可以,让我下跪,让我磕头,我通通都做,但是别这样对我!”
“五年前,我就已经死心了,我告诉自己,我不配喜欢你,我离你远远的,绝不出现在你面前。”
“求你,别夺走我的眼睛,求你,求你了啊!”
被卸掉下巴的她,声嘶力竭的磕头求着绕。
哪怕磕了一地的鲜血,哪怕每个字说出口都痛彻心扉。
沈暮尧看着这样的她,竟有片刻的怔然,可下一秒,保镖发现跑了人,生怕他怪罪,立马又冲了过来,将满头是血的简笙拉了起来。
“不要,我不要……”
终于忍不住,崩溃的哭泣声响彻在整个医院走廊。
那哭声像是一双无形的手,生生扼住了人的心脏,沈暮尧心中烦闷一闪而过,正在他准备开口的时候,一个声音先一步打断了他。
“沈总!”
沈暮尧回头,眯了眯眼睛,发现竟是傅之珩?!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据手下的人说,昨天花了一百万将简笙带走的人,正是傅之珩!
傅之珩匆匆赶来,没有忽略沈暮尧在看到他之后越来越差的脸色,他快步走过去,将满面泪痕的简笙攥到了自己身边,而后,唇角挂上一抹笑,“沈总,我一大早醒来,发现笙笙不见了,问了几个人,才知道是沈总把她带医院来了,不知道沈总把她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沈暮尧视线落在简笙紧紧攥住傅之珩衣角的动作上,一种说不清的情绪自眸中一闪而过。
心头好像藏了一团火,再多盯几秒就会爆炸开来,沈暮尧冷笑一声,“我要带她干什么,好像也不是傅总该过问的事情。”
傅之珩脸色不变,却道:“沈总说笑了,我未婚妻的行踪,我又如何不能过问?就算卖我一个面子,沈总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谈就好,不用惊扰了我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