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哗啦啦地淌下来,我像是被封闭了五感,什么也听不到,只是沉默着冲洗手里的戒指,最后穿着破洞的睡裙回到卧室。
房子的隔音不太好,依稀能听见隔壁传来的动静。
我反锁房门,在灯光下注视着自己的手,才发现指尖在轻轻颤抖,好半天才把戒指重新套回手指上。
五年前肖朗把它送给我的时候,是亲自给我戴上的。
那时候我笑着问他:「这算是求婚吗?」
「我怎么会用这么便宜的戒指求婚!」他摇着头反驳我,「等求婚那天,我要给你买个大钻戒,铺一条街的玫瑰花海。」
我于是笑得更开心,踮起脚,在他嘴唇上用力地亲了一下:
「开什么玩笑,小律师,你昨天才抱怨过律所的实习工资只有一千八。」
后来我决绝地提出分手,他追到我公寓楼下来求我:
「我们的日子会变好的,南乔,你再等一等我,求你了。」
「你这么穷,还要我等你到什么时候啊?」
我把他递过来的花束摔进垃圾桶里,
「你已经二十四岁了,月薪五千三,我要跟着你过一辈子穷日子吗?」
……不能再想。
在情绪彻底泛滥前,我强迫自己从记忆中抽离出来,打开电脑。
桌面上清晰地展示着我今天要做完的事:
连载六千字,谈好的广告软文一篇,给网红博主的文案两则。
这就是我的生活,二十六岁,与人合租在四室一厅不足十平米的次卧里,日夜颠倒地书写着一切能用来赚钱的东西。
第二天早上,出门吃饭,竟然又在电梯里撞见肖朗。
昨晚太暗,见面也只有短短片刻,我其实没太看清他的样子。
如今距离近了,我在明亮的电梯间对上他近在咫尺的嘲弄目光,忽然有种轻微的窒息感。
四年不见,他变化良多,之前那种青涩又飞扬的少年气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某种独属于成年人的锐利冷静。
他在亮白的灯光下打量我,片刻后忽然勾起唇角:「富太太,怎么还住这种地方啊?」
「体验生活不行吗?」
我掐着手心,不甘示弱地回击,「兰博基尼租一天也挺贵吧?」
「嗯,是挺贵,主要还是我女朋友喜欢,所以就买了一辆带她兜风。」
他扯了扯没扣的衬衫领子,露出脖颈上一块刺目的红痕。
不知道是不是熬通宵的结果,我忽然一阵头晕目眩,后退两步,脊背抵着电梯间墙壁,急促地喘了两口气。
再抬起头,正好看见他有些慌乱地移开眼神。
电梯安静片刻,接着停在了我按下的十八楼。
我走出电梯前,肖朗忽然闷声闷气地开口:「我刚搬过来,就住在你楼上。」
步履轻轻一顿,我还是没有回头。
我一直以为,在我满目疮痍的生活里,爱情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因此分开的这四年,我也没有很想念他。
戴着他送我的戒指,只是出于习惯,懒得摘。
可是这一刻,在他骤然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一刻,我几乎快要克制不住内心汹涌的情感。
回家后我在玄关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冰箱前,在一堆乱七八糟的剩菜里,找到之前剩下的半瓶酒。
一边喝酒,一边给闺蜜小游发消息:「肖朗回 A 市了,你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