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钟奕铭的仇,是八岁那年结下的。
那会儿他们一家搬到 W 市,钟奕铭也转学到了我们第一小学。
大城市来的钟奕铭,穿着一身名牌,妥妥的一个潇洒小公子。
但我哪儿认得什么名牌,我只知道这小子不冒鼻涕泡,皮肤白,五官又精致,我喜欢。
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午后,当钟奕铭双手插袋,在教室外面 45 度仰望天空时,我一把给他压墙上,捧起他的小脸,吧唧亲了一口。
钟奕铭呆了,围观的小朋友们炸了。
我十分霸气地拦在他面前,对那群围观的小学生警告道:
「从今天起他就是我的人了,你们谁敢欺负他,就是欺负我!」
然后还大方地甩了五毛钱给钟奕铭:「走,买辣条去!」
不知道是不是我表达喜欢的方式有问题,反正吧,钟奕铭屈辱地红了眼眶,一把给我推进了排水沟。
这天晚上,我被班主任按在办公室里教育了一小时。
回家后,还抄了十遍课文。
还被我妈扣掉了每天一块的零花钱。
钟奕铭这家伙可真坏,我喜欢他,他还告我的状。
这是我这辈子,头一回吃到爱情的苦。
我一边抄课文,一边诅咒他孤单一辈子。
第二天回学校,我以前的小跟班儿哭着鼻子问我,为啥要亲别人。
我吸了一口棒棒糖:「因为我不喜欢你这样挂着鼻涕条的小孩。」
他抹了一把鼻子,擦了满袖,说:「我改。」
我差点吐了。
「没用,断情绝爱了。」
我再也没招惹过钟奕铭,毕竟,我现在连五毛钱都没有。
没有钱,谈什么爱情。
狗日的钟奕铭,那天的五毛钱他也没还我。
想想就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