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青梅竹马,但他的心上人不是我,而是公司那朵小白花。
既然白莲花和瞎眼男互相喜欢就锁死吧。
本大小姐貌美钱多的人生可不是用来衬托他们的情比金坚的。
早上起床,按照惯例,我给我那亲爱的老公准备了他最爱吃的三明治和他最爱喝的手磨咖啡。
然后给他系好领带、系好袖扣子,将他送出了门。
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车尾,我脑子里突然一道灵光闪过,曾经那些被我遗忘的东西此时全部想了起来。
这一瞬间真的是醍醐灌顶,仿佛进入了顿悟之境。
事情是这样的。
25 年前,我带着前世的记忆胎穿到了这本书的世界。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自己是穿书。
直到一个男人笑得见眉不见眼地说:「宝宝,咱们以后有名字了,咱们叫「温慕乔」,温仲康的温,乔雅的乔,你觉得怎么样?」
温仲康就是面前的男人,也就是我爸,至于乔雅,不用想,肯定是我妈了。
温慕乔,
温仲康爱慕乔雅。
怎么说呢,
有点儿油!
虽然温慕乔这个名字我听着有点儿耳熟,但是我也没有深想。
毕竟像这么毫无新意的名字,重名的几率太高了。
接着他又说:「我女儿真漂亮,昨天沈老二还想让咱们把乔乔订给他儿子当媳妇儿。哼,他想得倒是挺美。」
这时一个温柔的女声传来,「呵呵,我倒是觉得小括号挺好的,咱们两家知根知底,以后也不担心女儿受欺负。」
「他敢!我看谁敢欺负我女儿,我跟他拼命!」
……
后面他们还说了什么我就没听见了,我脑子里只剩下了「小括号」这个名字。
沈。
小括号。
沈括。
沈括??
沈括!!!
一瞬间我终于知道温慕乔这个名字给我的熟悉感来自于哪儿了。
这不正是我胎穿前刚看的一本书中的人物吗?
那是一本霸总甜宠文。
作为霸总甜宠文的标配,一个是霸总,一个就是甜宠。
在那本书里,霸总是沈括,一个不近人情、不苟言笑的霸道总裁。甜宠是习暖暖,一个元气满满、温暖向阳的小秘书。
初入职场的小新人,在工作中她遇到了无数的挫折和打击,可即使如此她依然对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