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这些道理怎么不早说?
她自己倒是早早嫁了个本地人。
晓月翻白眼,「早说你也得听啊!你一天到晚被那个冯国超迷得五迷三道的。」
现在想想,如果那时候就果断分手,对我和冯国超未尝不是好事。
可是,COACH 包事件之后不到一个月,冯国超找我复合,并向我道歉。
他说,他并不是真的觉得我虚荣,只是因为自己没能力让我过好日子,才口不择言,说了那些话。
罗晓月说,冯国超肯定在婚恋市场上转了一圈,发现还是我性价比最高,所以才来吃我这回头草,让我不要理他。
但我心软,最后还是同意复合了。
从此,罗晓月觉得我烂泥扶不上墙,不愿意再插手我跟冯国超之间的事。
但是作为朋友,她还是劝我:
「你别太恋爱脑了,也得给自己留个心眼,至少存点钱傍身!这年头,除了钱什么都靠不住。」
我知道,晓月是真心为我好。
所以,当后来冯国超提出:把我俩的钱存一起---,将来用它买房……我便一口拒绝了。
这也让冯国超不太高兴。
他觉得,我没有把他当自己人。
但去年买房发生的事,证明他也没把我当自己人。
冯国超家里拆迁,分了 70 万。
他自己也存了 30 万,终于凑够了买房的首付。
当时,我手里也有差不多 30 万。我想拿出来,一块凑首付。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地段稍微好点的地方买房,或者买稍微大点的房子。
当然,相应的,房本也得写我们俩人的名字。
没想到冯国超一口拒绝了。
他的理由倒是冠冕堂皇:「我的钱都用来买房了,你的钱正好拿来装修。」
「我的钱用来装修,房本加不加我的名字?」我问他。
他就沉默了,说首付款是家里出的大头,他得跟家里商量。
商量结果是——他姐跟我说:「为了给国超凑这个首付,我爸妈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你觉得加你名字合适吗?」
「所以我也出一部分首付呀。」我说。
他姐就笑了。
「我家出 100 万,你出 30 万,房本就要写上你的名?任谁讲也没这个道理啊。除非,咱们去做个公证,公证一下房屋产权的比例……」
在他姐跟我交涉期间,冯国超一直低头沉默。
我问他:「是不是你也这么想?」
他说:「丽丽,这个钱不是我自己的。」
我望着冯国超,感觉自己是刚刚才认识他。
我跟他吃苦十年,到头来,他这么防着我。
我心灰意冷,跟他说:「咱们算计成这个样,要不分了算了。」
就这样,他家最终才同意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冯国超的妥协里,有几分是为了爱情,有几分是害怕真跟我分了手,很难再找到更合适的老婆。
我觉得,没意思透了。
关键时刻,还是罗晓月借了我 30 万,让我凑够了在六环外买一间单身公寓的首付款。
我毫不犹豫,买了独属于自己的房子。
冯国超对我这个选择非常不满。
他说我胳膊肘往外拐,分不清里外人。
「本来咱俩的公积金还房贷就捉襟见肘,你现在再买一个房,将来咱们吃什么喝什么?」
不同意加我名字的时候,他说首付他家拿得多。
等我买了自己的房,他倒想着婚后让我帮他还房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