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昭捏着筷子的手顿了一下,向我投来一个疑惑的眼神。
他知道的,我爱他入骨,怎么可能轻易放手。
有多少个夜里我抚摸他宽厚的脊背,一遍又一遍呼唤他的名字。可留给我的只有一个固执冷漠的背影,我把手插进他漆黑的发间。施虐一般将发根往外扯,让他知道如何迎承他的金主。我不是时时刻刻都那么好脾气,可以笑语盈盈看着他一次又一次拒绝我。
裴昭仍背着我,我沸腾的血液重新冰冷。而后松开手,颓然地裹紧被子。
在一起八年,我说过很多次分手。但无一例外,不超过一个星期就会有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每天八点准时停在裴昭公司的门口。摇下车窗,我盯着面无表情的裴昭弯了唇角。
他只知道我折毁了他的尊严,却不知我无数次把自己放进尘埃里,自尊全无。
「又发什么疯?」
我低声笑出来,看着面前颗粒饱满的白米饭有几分失神。
大概再过不久,我就吃不上它了。
「这次是认真的。」
我望着裴昭,他仍旧是严肃的表情。像是看着一个使用卑劣把戏企图获得一点关注的小丑,吝啬地施舍一点怜悯。
「我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今天晚上我就会搬出去。」
裴昭终于动容,眉毛轻微上挑,连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眸都睁大了些。
「恭喜你裴昭,你自由了。」
我走到他跟前,弯下腰,轻声道:「跟裴月结婚的那天,我会送上份子钱的。」
裴昭待着没有动。
「走好。」
我听见他从喉咙里压抑出的声音。
裴月搬了进来,我很久之前见过她一面。那时候的裴月发色枯黄,整个人消瘦得如同裹着皮囊的骷髅架子。少年人本该清亮的双眸里死气沉沉。唯独见到裴昭时会迸发一点光彩,她搂着他,亲热地叫哥哥。
她才十八岁,即便病入膏肓,依旧美得让人心颤。
那是一种柔弱,纯洁,让人忍不住想呵护的感觉。
我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气质,裴月半死不活挂着营养针的时候我正在商场大杀四方。为了一个度假村,强拆了一个村。
补偿数额压得极低,很多人背地里骂我不得好死。但裴昭从来不说我冷血,他跟我如出一辙。我们才是一类人,他怎么会爱上小白花一样的裴月呢?
现在我真的不得好死了。
针孔摄像头传回来的画面尤为清晰,裴月窝在我最爱的丝绒沙发上,裴昭为她洗了一盒草莓。贴心地去了蒂,然后把最红的挑出来,一颗接一颗喂给裴月。
我有点不高兴,裴月甚至没有脱鞋。尖尖的靴子底踩在蓝色沙发上,留下了深深的印子。
这可是我为数不多和裴昭有美好回忆的地方。那时候我重感冒,整个人昏昏沉沉。裴昭搂着我,耐心地哄我吃药,也会唱不知名的摇篮曲看着我入睡。
大概是裴昭那样的人天生就喜欢小意温柔,他们已经足够强大需要有人依偎在肩膀。而不是一个处处压了他一头,会涂着鲜血一般口红的女人。
裴月说她不喜欢这个沙发。
裴昭大概是想到我可能一个星期后会杀个回马枪,所以犹豫了片刻。
「过段时间哥哥带你去挑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