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红了,是非也就多了,有次我拍戏的时候,剧组不过放了段拍摄的花絮,网上便冒出了一大波我和男一号的 cp 粉。
男一号的团队作死,为了蹭一波热度,拿我俩的恋情炒作,结果池彦出手了。
好好的男一号,说撤就撤了。
至此娱乐圈内,谁人不知,我宋小姿就是池彦的心头肉。
池彦的身边女人无数,但他从不会把其他的女人往家里带,而他的家,只有我一人可以随意出入。
纵然他并未给过我任何名分,但隐约间,我已经是圈内公认的池彦的正牌女友,亦或者总有一天,我会成为池太太。
池彦的家里忽然住进了新人,是我始料未及的,却也是情理之中的。
我是跟在池彦身边最久的人了,他的确也该腻了我了。
我镇定自若地看着王可欣,淡淡地笑了声:「好,那我就不上去跟他打声招呼了,下午我会联系搬家公司过来把我的东西都搬走。」
王可欣一脸得意地笑:「那就最好不过了,小姿姐您慢走,我就不送了。」
能潇洒的从池彦家离开,是我给自己维持住的最后的尊严与脸面。
像池彦那种天生就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人,怎么可能会为了一棵树,放弃偌大的整片森林?
况且放眼整个娱乐圈,又有什么实实在在的爱情,这是我从十八岁出道后便明白的道理。
我不相信娱乐圈里有真正的爱情,自然也就从来不会相信,池彦会对我动真感情,可我却在这五年里,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把他深深地刻在心上,融于骨髓之间。
周姐是我跟了池彦后,他帮我安排的新的经纪人,从池彦家搬走的当天晚上,我便给周姐打了电话过去。
「周姐,把工作都排上吧,我不休假了。」
周姐意外道:「你不是说要休息一个月,好好陪陪你家那位的吗?」
我自嘲地笑了声:「不用了,他应该以后都不需要我了。」
三个月前,我告诉池彦说我要去深山里拍三个月的戏,那是五年来,池彦第一次跟我持有不同的意见。
他的唇角边挂着嘲弄的笑说:「你这细皮嫩肉的,能吃得了那种苦?把戏推了,我这里本子多的是,随便挑一个都比你那个戏好。」
池彦的性子向来说一不二,五年来我几乎事事都顺着他,知道他外面的女人多,我也从来没跟他吵过闹过。
我不是没有脾气的人,只是所有的脾气到了他面前,全都用不上,甚至还会招他的烦。
然而关于那部戏,纵然池彦反对我拍,我还是背着他,擅自跟着剧组走了。
那天在离开的路上,池彦给我打了通电话。
电话刚一接通,他那一贯低沉又好听地嗓音便传进了我的耳中:「宋小姿,你翅膀硬了是不是?」
我近乎用乞求地语气同他说:「你别生气好不好?我是真的很喜欢这部戏,而且就拍三个月,我就能回去了。」
池彦冷嗤了一声,言语间含着浓浓地嘲讽道:「你还想回来?宋小姿,好好拍你的戏吧,别回来了!」
我顿时一阵头皮发麻,有那么一刻,我的确很想回头,可是我又在心里跟自己做斗争。
我为什么偏要拍那部戏呢?
我跟在池彦身边五年了,没名没分,偶尔我也想试探一下,如果有一天我忤逆了他的话,他还会不会继续包容我。
然而,事实证明,池彦那样的人,看似多情实则最是无情,而我也终究输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