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莹的棕色酒杯里闪耀着刺眼的霓虹灯光。一双染着红色指甲的极美手轻轻拿起酒杯。
骨节洁白丰润,犹如春天刚发出的葱白,手指修长。
绯色的指甲配在这双精雕细琢的手上,一点都不显得媚俗,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明艳。
这样美到极致的手,人难免不会对这双手的主人的长相引起好奇。
抬眼看去,那是一张极美的脸,一双杏眼,似情愁生动,这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静静看你就感觉似琉璃光转,真正的“脉脉眼中波,盈盈花盛处”。挺秀的俊鼻点缀在白皙如脂玉的瓜子脸上。纤薄的红唇,嘴角一弯,甜如侵蜜,真正的倾国倾城貌。
这双手的主人此刻整微蹙着眉,眼神涣散,像是专心致志的在看着手中的酒,又像是思想早已飞出天外。
全酒吧的男人女人看到她的时候都不由得侧目,这一看便移不开眼睛。
这样的脱俗的美貌,男人爱慕,女人嫉妒。
纪年年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些目光,她回想起白天的所见,心中又是一阵绞痛。
书言,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对我。说好两个人一生一世,你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先……
极致的痛楚一直在纪年年心头萦绕,挥之不去,无法消解。只能又灌了自己一大口酒。
用嘴里的辛辣缓解心头那种消之不去的钝痛。
在那个纪年年不远处六点钟方向的四个与众人格格不入的男人。
来酒吧的多半是爱玩好玩的摩登年轻人,都穿着休闲潮服,衣袖鬓香。
可那四个人都是寸头,有两个一看就是毛头小子,可是他们两个正襟危坐,腰板挺直,仿佛他们不是在酒吧,而是在人民大会堂开会。
可是另外两个年纪稍大,显得放松很多。看神态和喝酒动作都是都像是酒吧常客。
一个男人那人拿着威士忌,勾兑出深水炸弹,喝得正欢,自娱自乐。看样子已经半醉,兴致正浓。
另一个男人最为引人注目,他周身气质不俗指尖拿着烟,慵懒的动作仿佛漫不经心,眼皮轻轻一抬,眼神的邪气里带着风情万种一下子泄露出来。
狭长的凤眼比酒还烈,性感薄唇微抿,一米八多的个子,身材比例极好,宽肩这个男人仿佛罂粟,极度美丽,却又极度危险。
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四个人都是西装笔挺,只有那个气质有些邪魅的男人的领口的领带已被自己扯开,衬衫前两个纽扣已经被解开,露出大片带着粉红色的胸膛。
喝得正欢的男人轻轻一怼那个邪魅的不像话的男人。
“队长,你可快管管他们俩个,怎么还坐的像两个小学生,就差胸挺直,手背后了。”
说完把空酒杯放下,其中一个稍见老成的规矩男人赶紧上前,拿起酒杯,给他满上。
“副队,俺们从来没来过这地方,俺觉得这地方太乱,不是俺们该来的地方。”
“就是,副队,队长不是说带我们去喝庆功酒么?怎么来了这里?”
显然两个人这些话想说很久了。
一直沉默的队长,从沙发上坐起身,伸手捻灭了烟头,火光在指间忽悠一下失去了活力,只剩下一小撮灰弹了出来,留下袅袅余烟,慢慢也泯灭了。
“我们又没穿军装,怎么来不得?我们来喝庆功酒,酒,就在桌上。”
“可这里都是洋酒……”
“酒场就是战场,喝的就是胆量和气魄,在战场上遇到了洋人,是敌人就得撸起袖子干!遇到了洋酒,你也得喝!”
话虽简单,语气却不送拒绝两个新兵诺诺无声,稍老成一点的那个,率先醒悟,一狠心,给自己面前到满了酒,举起酒杯,眼神决然的分别敬了队长和副队,一饮而下。
受不住威士忌不同于白酒的辛辣,脸呛的通红。他却不以为意,放下酒杯,豪爽的拿袖子擦了擦嘴角,又将酒杯倒满。
副队眼里赞赏有嘉,这小子识时务,能成大事。
另一个兵,平时就规规矩矩,从不干半点出格的事情,依旧坐着不动,无声的表达着抗拒。
队长狭长的眼睛斜睨向他,薄唇微起,语气是不容抗拒的威严。
“蒋凡尘。”
“到!”
那个毛头兵,立刻更加坐直腰板,中气十足的答到。
“军人的天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