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棠的主角是孟雪如孟锦,这是一本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是网络畅销大神孟雪如的作品,这本书百看不厌,构思新颖,锦棠的简介是:侯府家大业大,扔出去喂狗的馒头都比她手上的精细。骸骨被镇魂珠定了十三年,我魂魄都无聊到要散了。却遇到了被侯府赶出门的真千金。她躺在我的骸骨上,一行行掉眼泪:「我想死,你想活,我们换一换吧。」我想不到自己只剩一缕幽魂,还能被人看到。更想不到,能看到我的人还是侯府丢失的真千金。
《锦棠》精彩章节试读
侯府家大业大,扔出去喂狗的馒头都比她手上的精细。
骸骨被镇魂珠定了十三年,我魂魄都无聊到要散了。
却遇到了被侯府赶出门的真千金。
她躺在我的骸骨上,一行行掉眼泪:
「我想死,你想活,我们换一换吧。」
我想不到自己只剩一缕幽魂,还能被人看到。
更想不到,能看到我的人还是侯府丢失的真千金。
半年前侯府接她回府时,路过我这一亩三分地。
马车停在了我尸骸养大的桃树下,猴急的老妈子捂着后庭,蹿进了草丛里一泻千里。
车里落了一个人,正是被侯府找回来的千金孟锦。
那张巴掌大的小脸与我四目相对时,顿时吓得惨白。
我死相不好。
朱鹮那个贱人,挖了我的眼珠子,划烂了我那张为沈翀所神魂颠倒的芙蓉面。
连我耍得一手好刀的双手,都被生生砍断扔进了王府后院的鱼池里。
骸骨被钉在这乱葬岗里,我无聊透了。
每天都倒吊在歪脖子的桃树上荡秋千。
阴风一荡,我血淋淋的头,正好落在孟锦面前。
她乌溜溜的大眼睛,瞪得溜圆。
我滴答滴答的无形血正好落在上面。
龇了龇獠牙,我冲她面门吹了口气。
「把你干粮给我闻一口,饶你不死。」
她哆哆嗦嗦掏半晌,才捧出两个冷馒头。
失望至极。
「打发要饭的呢,我要闻好的。那样的。」
我长舌头一伸,指向了不远处的小厮与马夫手里的猪肉干。
她随我看了一眼,继而面色窘迫,羽扇一般的眸子垂了下去,声音细弱蚊吟:
「我还没有认祖归宗,勇毅侯府不养闲人,我的干粮是自己带的。」
我三尺长的舌头,顿住,继而慢慢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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