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之后,再也没人能护住我了的主角是慕陵阮莺,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者阮莺编写,这本书文章雅致,文从字顺,在你之后,再也没人能护住我了主要描写的是:秦峥很享受这样的静谧,他出生在勾心斗角的大家族,只有在许黛面前时,才能放松下来。彼时,她正在酒吧打工,一眼就被三人同时看中。他们对她并不是一见钟情,之所以对她感兴趣,不过是因为她长了一张和他们白月光极为相似的面容。后来阮莺才知道,他们共同的白月光,叫许黛。
《在你之后,再也没人能护住我了》精彩章节试读
秦峥很享受这样的静谧,他出生在勾心斗角的大家族,只有在许黛面前时,才能放松下来。
彼时,她正在酒吧打工,一眼就被三人同时看中。
他们对她并不是一见钟情,之所以对她感兴趣,不过是因为她长了一张和他们白月光极为相似的面容。
后来阮莺才知道,他们共同的白月光,叫许黛。
许黛跟程恪、周向聿、秦峥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是京圈小公主,同时被他们三人喜欢,但她从没有回应过谁,甚至在几年前,为了事业远走异国。
见不到心上人的这些日子里,他们总是无法排遣相思,直到,他们遇见了她。
看到阮莺那张长得和许黛极为相似的脸,他们都萌生了用她当替身的想法。
一开始三个男人都想把她占为己有,但毕竟人只有一个,谁也不肯让谁,最后便索性共用了,每人每月给她一百万做替身。
周一周二归程恪,周三周四归周向聿,周五周六归秦峥。
周日他们则共享阮莺。
这件事在个京圈被津津乐道了很久。
回到包厢,三人的注意力从画上转移,阮莺则乖巧的给他们倒酒。
秦峥不经意抬眸,这才发现,阮莺今天穿了条淡黄色的裙子,他微微蹙眉:“衣服换掉,小黛从不穿这个颜色。”
这三年来,阮莺对他们有求必应,但凡其中一个人觉得她有哪里不像许黛了,她都会立刻改掉,仿佛生怕被丢掉一般。
所有人都说,她就是天生下贱命,为了三百万,什么自尊都不要了。
果然,阮莺立刻乖巧的回答:“对不起,我立马去换掉。”
说完,她立刻跑去外面,找服务员借了一条白色的裙子。
换完回来后,刚要推门而入,正好听到里面在谈论自己。
“程少,周少,秦少,我说你们这几年也没少找小黛的替身,怎么就这个阮莺一直留着,别是用出感情了?”
问话的人语气带着嘲讽,引得里面一阵哄笑。
紧接着,传来几道冷笑声。
程恪握着酒杯,勾唇道:“你会把你身边最听话的一条狗扔掉吗?”
周向聿亦表情冷淡:“消遣用的东西,谈得上感情?”
而秦峥则漫不经心的喝了口酒:“还没腻,腻了照样会扔。”
言谈之间,甚至根本不像把阮莺当人来对待。
但阮莺听到这些话,脸上却仍毫无波动,甚至等他们说完,才推门走进去。
第二章
她一进来,包厢里所有的目光又下意识都看向他,仿佛是为了印证刚才他们刚才的这些话,秦峥放下空酒杯,冷冷地把她叫过去。
“给我倒酒。”
阮莺听话的拿起酒瓶,又听秦峥道:“跪着倒。”
跪着倒酒,这种行为,显然是故意要在众人面前羞辱她。
阮莺只沉默一秒,便听他的话顺从的屈膝跪了下来,恭敬的给他倒完酒,又送到秦峥手中。
给秦峥递酒时,她忍不住看向他眼角下方的痣。
秦峥的长相很野,尤其是眼角下那一颗罕见的红色泪痣,让个人看上去更多几分邪气,但他向来最不喜别人盯着自己的泪痣看,察觉到目光,眉头微拧,阮莺立刻识相的低下了头。
接着,周向聿又随手招她过去。
周向聿同样很帅,但他的帅气则和的俊朗则跟秦峥全然不同,他的帅偏正统,眼睛很好看,瞳仁是茶褐色,谁跟他对视一眼,都会忍不住沉沦在那双眼里,可他偏偏是玩世不恭的人,对除了许黛之外的人,全都不甚在意。
他手上燃着火光,眼神俯视着阮莺。
只微微抖了下手中的雪茄,阮莺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凝视着周向聿的眼睛,摊开两只掌心,并拢伸到他面前,他便毫不客气的将雪茄放在她掌心捻熄。
火热的灼烧感传来,阮莺脸色惨白的咬牙,不让自己叫出声。
她的掌心上瞬间多了快疤,周向聿反而笑着说:“小黛手上也有块疤,这样更像了。”
就连其他人都快看不下去了,阮莺却毫无怨言。
最后,程恪一言不发,但阮莺已经熟练的走到他身边,等待着他的动作。
他是三人中最沉稳的人,五官俊美得过分,在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但他冷淡寡言,永远都像睥睨着这世间万物。
阮莺看着他的脸看的失了神,一不小心竟打碎了一个酒瓶。
满地玻璃渣,还有几滴酒液溅在了程恪昂贵的皮鞋上。
程恪也不发怒,随口道:“弄干净。”
阮莺同样太了解他,所以哪怕地上满地渣滓,她仍然跪了下去,尖锐的刺痛刺向膝盖,她却只是拿出手帕,弯腰一点点帮他把皮鞋擦干净。
站起来时,白色的裙子上染了一大片血红。
“干净了。”
这轮番操作下来,其他人都忍不住佩服阮莺。
“真牛,怪不得你能留下来。”
“今天我可算是长了见识了。”
“这哪是替身啊,这不还是一条听话的狗吗,让干嘛就干嘛,是我我也舍不得丢,哈哈哈。”
阮莺沉默不语,并不会那些阴阳怪气,接下来,只专心的伺候着三人。
等到聚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深夜。
阮莺也被折腾的半死不活,程恪直接将她推上车,带回了家。
明天周一了,阮莺归他。
回到程恪的别墅,里面佣人都认识她,见阮莺身上有不少伤也并不意外,只是熟练的给她包扎。
洗完澡,阮莺像往常一样穿上许黛曾经的衣服,走进了那个熟悉的画室。
这几年,他每次带阮莺回来,都会让她穿上许黛爱穿的衣服,化上许黛爱化的妆,扮成许黛一样,坐在画架前画画。
他则在一旁看着她,有时甚至能看上一天。
偶尔,他会附身过来亲吻她的脖子,但却叫着许黛的名字。
阮莺在他动情的时候,也总是痴迷的看着程恪的脸,甚至还会大胆伸手抚摸他。
有次,程恪抓住她的手,一眼就撞进她满目柔情,他怔了怔,勾唇冷笑道:“喜欢我?”
阮莺也不否认,她脉脉凝视着他,痴迷的说:“喜欢,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怎么会不喜欢呢?”
程恪总是冷笑,而后将人甩到一旁。
他并不在乎阮莺的感情,毕竟她只是个替身,替身的感情,对他而言廉价又多余。
这次,阮莺也如往常一样,坐进了画室。
只是,她刚拿起画笔,却一不小心用力过头,把曾经许黛常用的那支画笔,给弄断了。
“咔嚓。”
程恪进来时,正好看到这一幕。
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变了。
阮莺连忙站起来道歉:“对不起,我……”
她甚至来不及说完,脖子就被狠狠掐住。
程恪眸底满是戾气:“我是不是对你太好了?让你敢弄坏她的东西?”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程恪掐她的力气下了狠手,她几乎快呼吸不过来了。
但程恪的愤怒没有分毫消失,他沉着脸狠狠掐住她,看样子真像是会因为一笔画笔而掐死她,就在阮莺以为自己真的会死在这里的时候,程恪终于甩开了她。
“嘭。”
她被甩在地上。
程恪背过身出门,门被用力关上。
“来人,把她关在画室两天,不准给她送饭!”
第三章
阮莺被饿了两天。
滴米未进,滴水未饮。
佣人们一边干活,一边议论。
“这替身就是比不上正主,你看这阮小姐,也太惨了,一个活人还比不上一根画笔了。”
“还不是她自己自愿,受什么苦都是活该。”
“也是,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
这次她真的惹怒了程恪,从今往后,他都没来见她。
直到周三,饿了两天的阮莺又被送去了周向聿那儿。
阮莺过去的时候,脸色惨白。
周向聿还没起床,她来不及让自己吃饭,便主动去了厨房,给他准备早餐。
她之前听人说过,像周向聿这种玩世不恭的大少爷,之所以会收心喜欢上许黛,正是因为他9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去世,葬礼那天,许黛找到了躲在角落的他,亲手给他煮了一碗面。
那年的一碗面,让他爱了许黛足足十多年。
所以周向聿最喜欢看替身穿上围裙做饭的样子。
她前段时间特地学会了许黛当年煮的阳春面,阮莺以为他一定会很喜欢。
面出锅后,周向聿也下楼了。
“吃早餐吧。”阮莺乖巧的给他拉开椅子。
闻到熟悉的香味,周向聿怔了怔。
尝了一口之后,他那张向来带着不羁笑容的脸上却直接冷了下来。
“啪!”他重重的将筷子摔在桌上。
随即,冷声问她:“谁教你做的?”
她一愣,还是说了实话:“我找人问的,我以为你喜欢吃这种…”
没等她说完,周向聿直接发了火,将碗面砸在阮莺身上。
刚出锅的面汤还很烫,她手臂上瞬间被烫的通红,起了一大片水泡。
“我警告你,以后别再东施效颦,你做得再像也不是她!”
周向聿走了,阮莺怔怔的站在原地,手臂上的疼痛终于后知后觉传来,她却紧紧盯着洒了一地的面,满眼都是心疼。
她学了好久呢。
还以为他吃了会高兴,他高兴的时候,眼睛会笑,很好看。
因为惹怒了周向聿,这两天,他再也没有回来。
两天过后,她又该去秦峥那儿了。
秦峥看上去脾气最不好,圈子都传他病态狠辣,但和他相处的这些年,她发现,他反而是最好哄的那一个。
他并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平日里只喜欢抱着阮莺,喜欢把头埋进她的颈窝,不停地叫她“小黛”。
每次他这样叫她的时候,那颗红色泪痣似乎也会因为他的动情而变得更红。
这次,阮莺一边任由他抱着,一边轻轻地给他按摩着太阳穴。
在你之后,再也没人能护住我了小说整本书读下来没有什么拖沓的感觉,足以证明作者的文笔和恰到好处的剧情。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