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一路人,好聚好散吧。」
沈钦给我发完分手信息的下一秒,朋友圈官宣了。对象是公司新来的富家千金,总经理罗森的亲侄女罗采薇。
两人十指紧扣,对着镜头笑得甜蜜。沈钦艾特她表白:「此生所有的幸运全部用来遇见你。」
下面评论区很多同一部门的同事在那里捧臭脚,恭喜他追到女神。通篇的恭维下竟无一人提出对他劈腿的质疑。
阿谀逢迎得令人作呕。
哪怕已经混迹职场半年多,我还是习惯不了这种谗上媚下的风气。
我皱着眉看了一会,还是给沈钦回了个信息。
「原因。」
沈钦没回,倒是他的新欢给我转了二百块钱过来。
「你们的事沈钦都跟我说了。钱拿着,以后别再纠缠他了。也不撒泡尿照照看自己配不配。」
「一脸的穷酸样,癞蛤蟆还整天想着吃天鹅肉。屌丝就是屌丝,豪门美梦该醒醒了!」
豪门美梦?我本身就是豪门,还需要做吗?
身为资本家的胖闺女,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穷被羞辱。
因为拒绝家里给安排的相亲,我被我爸断了经济,扔进家里效益最差的子公司实习。
为了捍卫爱情自由,我很有骨气地跟他刚上了。每天穿着几十块钱的地摊货,挤着地铁在出租房和公司之间穿梭。
日子过得清苦点,倒也怡然自得。
别说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孩子吃不了苦,我们成长过程中吃过的苦可能比同龄人要多得多。
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不允许我像条疯狗似的和她互咬。
我把她的转账和刻薄的言语截了张图发给了沈钦。问他:「你也是这么想的?」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我。
「收下吧,二百块钱对你来说应该也不少了,再不见好就收就过分了。」
沈钦比我进公司要早几天,营造的人设是抗拒家族联姻离家出走的富二代。
这人设和我简直不要太像。
再加上他高大帅气,又会哄女孩子开心,在追了我两个月后我答应了他。
在一起后,他借口改不掉之前奢侈的老毛病,入不敷出,没少花我的钱。我对钱又没有太大的概念,便也没跟他计较。
这三个多月来,他没少吃我的喝我的。最后用二百块钱羞辱我?
「这是分手费?你这么长时间花了我的也不止这么点吧。」
沈钦这次秒回了。
「???田麦麦,你这是要算账?是不是穷疯了!你花了我多少钱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这数我还真有!他总共给我买过一个价值三五百的假包,一支两百块钱左右的口红。至于跟我要的,我粗略算了一下,没有五万,三万是有的。
得亏我爸停了我的卡。要不还指不定搭进去多少呢。
我是不差那点,但钱这东西嘛,得要花得舒心。
我罗列了一张清单发给了他。
「这些是我给你买的东西,你看是要折现还是归还。你给我买的包和口红加起来不到一千。就算一千好了,折现的话扣除,还东西的话还回来后我给你转账。」
「至于吃的喝的玩的,就算我请你的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