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觍着脸给他送早餐的第 108 天,他终于受不了了。
「李朝朝,你四级考了吗?」
「啊,下次。」
英语是我的死穴。
他又不是不知道。
高考那会儿,恶补几个月我英语才考了 70+,比起我 550 的总分,确实有些拉垮了。
「那等你过了,再跟我说话。」
他把早餐塞给我,转身回了寝室。
「……」我愣在原地。
他这是又一次拒绝了我。
我这水平,过英语四级?
下辈子吧。
这跟「等 A 股回本了我们就在一起」这样的誓言有什么区别?
可是我偏不信。
我没办法。
真的没办法。
谁叫我有天梦里梦到自己中了彩票,那串数字就是周慕纹在腰间的摩斯密码。
要想暴富,我还得支棱起来。
至少,我要泡到他,知道那串数字,再甩了他。
晚上我抱着电脑看《国王排名》看得痛哭流涕。
周慕突然来了电话。
「都说了,别再给我送东西了,你烦不烦?」
「啊?」
我沉思了两秒。
突然想起刚刚某宝买了一件内衣,点进去,才发现地址没错,联系人是周慕?
淦,点错了。
谁让我和周慕共用一个地址。
羞耻。
「我没打算送给你。真的。你别拆,周末我回去拿。」我声音有些哽咽。
「谁稀罕拆。」
「你……」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哭什么?」
哭什么?
关你屁事。
「美女的事你别管。」
「李朝朝……」他说到一半,叹了一口气,「你怎么不撞南墙不回头呢?」
我……
我又怎么了?
我看个电视,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这么难过,你就不能放弃我吗?」
听听,这都是什么普信发言。
「好的,我不喜欢你了。」我干脆地来了一句。
「……」他愣了一秒,「这句话,我听了 108 遍了。」
吼!
「……」我一时语塞。
被占了上风,我心里很不爽。
「记得那么清,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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