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气已经变热,西郊的游人也开始增多。
倚栏眺望,一边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一边是郁郁葱葱的杏子林,走进了才能发现,橙黄的杏子挂满了树枝。
梧桐酒楼开业第一天,我盛装出席,暗红色的织锦裙,为了应景,用金线在裙摆绣了大片的杏花,与头上的赤金杏花簪遥相呼应。
我大方地面对客人的打量,吩咐小二为每桌客人都赠送一盘刚采摘下来的黄杏。
杏子酸甜开胃,引得众人交口称赞。
不少人当即决定,吃完饭,再去西山摘杏,这才不虚此行。
去往西山的路上皆是商户,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比起城中的繁华,此处别有一番风味。
明王也屈尊前来捧场,见到我,他眼睛似乎亮了几分,「沈小姐,此地真是妙极,不知在下能否入股?」
我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拒绝他,他倒十分善解人意,主动道:「我开玩笑的。」
行吧,你很幽默。
我与他并肩走在青石路上,山间凉风习习,也不觉得热。
「王爷当初似乎也想买下这块地?」每思及此我便十分庆幸,还好我砸的钱多。
明王停下脚步想了想,忽然露出笑容,一时间,漫天的风光全都失去颜色,只剩下眼前的无双容颜。
「我曾答应一个小姑娘,要给她种一块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让她有吃不完的绿豆糕。」他叹了口气:「可惜,囊中羞涩。」
我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段话在哪听过。
好像,是很小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对我说过。
那时大祈发生洪灾,粮价飞涨,许多百姓吃不上饭。
而外地的灾民为了求生路,纷纷涌进京城,街道上每天都能看见尸体。
沈家有不少存粮,可对成百上千的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父亲支了粥棚布施,粥越煮越稀,最后一锅粥里只有一把米,看上去像清水一般。
我喝着清粥时,那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块绿豆糕,清甜的香味,顿时引得我口水直流。
我拿一碗清粥换了绿豆糕,而后将绿豆糕掰碎,扔进了锅里。
灾民众多,粥不够分,只能紧着孩子。
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狼吞虎咽,将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回味着那一丝丝甜。
我与男孩坐在一旁,他静静地看着我流口水。
锅里的汤水被刮得一滴不剩,我最终也没能尝到绿豆糕。
直到分别时,男孩对我说,他以后会为我种最大的地,种最多的粮食,做吃不完的绿豆糕。
他坐在华丽的马车里,表情认真严肃。
我说:「我会成为大祈最厉害的女商人,赚最多的钱,把你的地和绿豆糕全买走!」
眼前的人和记忆中的男孩重叠在一起,虽然很是违和,但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他一直将儿时的承诺记在心里,我心中感动,同时又有几分肝疼。
合着您老败家还是为了我?
想到那些打了水漂的银子,我不仅肝疼,肉更疼。
作为整个大祈未来最厉害的女商,我平生最恨三件事:一,亏钱;二,亏钱;三,还是亏钱。
看了一眼明王的脸,我又默默叹气:罢了,这点钱还是亏得起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