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沈归迟时要他下跪;第二件是,我后来爱惨了沈归迟。这样的开头,后面的故事怎么能好起来呢?
我曾为他千里奔波寻找良医,用家族势力为他笼络人才,沈归迟嘲笑我见风使舵,无利不起早,我闭上眼哑涩说「是啊」。我所剩唯有一颗真心,然而这真心却被糟践、被撕裂,我便只能好好收容起来,不得被窥探。
庶妹扶着大肚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她靠近我笑,她怨宋家把我当成掌上明珠,可是又忍不住得意,得意她多年图谋,她说「姐姐,你什么都不是了啊」。她摔倒在我面前,沈归迟给了我一巴掌,孩子早产,生得很像他。
从我嫁给他以来,他终于得偿所愿,将他所承受过的羞辱都百倍千倍地偿还给我。可他觉得还不够,我嫂嫂刚添了小侄儿的时候,沈归迟已经位极人臣,他抄了我家满门。我跪着求他,他捏着我的下巴轻笑,一如当初雪里初见。我咬舌自尽,却见到他惊愕地睁大眼,无措地看着血沾满他的手掌,他颤抖着把我抱住,脸上的讽刺和轻蔑都还没有消散完。
他最见不得我骄傲,所以用尽手段来除去我的羽翼,见我低贱如狗,想必心中也快意。只是我这一生,难免失意。
我曾经想过许多许多次,如果重来一次,初见时我绝对不会那么鲁莽骄横,我会轻声细语,笑意盈盈,像是我庶妹做的那样,伪善一些,就能讨得他的欢喜,讨得我数载个日日夜夜都在求得的东西。
我想了许多许多,可是真的重来了,我却再一次踩上了他的手。
沈归迟,配不得我对他那么好。
十七岁的沈归迟仰头看着我,长睫上还沾着雪,他咬牙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宋小姐,莫欺少年穷。」
我当然知道啊。我对上他的眼睛,慢吞吞地移开了脚,重新打量了他一下,这一年的他足够落魄,大冷的天连件袄子都穿不上,可是这样的人,不需要三十年,只要三年,三年他就可以爬上最高的地方。
我俯下身,轻声道「对不起。」
沈归迟愣住了,雪纷纷扬扬地飞着,像是絮花一样。兰因絮果,原来,我和沈归迟之间,从来没有兰因,皆为飞絮。
「对不起害你下跪。我性子不好,太蛮横了。你要是不高兴,我跪回来也是可以的。总而言之,都是我的错,我没有看不起你。」
上辈子一直耿耿于怀的道歉,我一辈子也没能找到机会说出口,本来就是我做错了事情,折磨了我一辈子,我常常想,若非这样的初见,我和他也许并不至于到那样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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