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在酒吧兼职的时候,认识了郑总。
他带理查德米勒的手表,面貌上了年纪,却修饰得很干净,西装合身,身材有锻炼过的痕迹,虽然喝了酒,但举止仍然温和收敛。
他是我的完美目标。
我给陈姐发了个大红包,说37号桌的客人如果叫人陪酒,一定让我去。
那天晚上,我一直挨着郑总坐,却一直在和另一个客人谈笑喝酒。
这是陈姐教我的方法,她说你想撩谁,就要把背影留给谁,让他得不到。
「你陪的人,不是你撩的人。你要把你陪的人灌醉,然后晚上站在停车场的出来必经的巷子里,不穿外套,越冷越好,等着那个你要撩的人主动载你上车。」
那天晚上,下了小雨。我从凌晨一点多等到三点,终于等到了郑总的车。
后来他跟我说,他知道我在等他。
他什么都看穿了。
他说自己不喜欢这么有目的性的姑娘。但是当雨下起来的时候,他看我没走,心软了。
那年我不满20岁,第一次坐玛莎拉蒂,第一次住别墅。
郑总给了我一张卡,我可以随便消费,并且有二十万的提现额度。我算过了,如果我每个月全额体现,两年多,我就能在这座城市里买一个小两居室,把老妈接过来。
但我不会那么做,我不能不识抬举。
从此之后,我陪郑总出差、旅行、参加酒会。有时候一连几个星期都不回学校。
去年,我正式办理了退学手续。盖章的老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那眼神很辣,让我觉得身上价格不菲的衣裙都被一瞬间扒光了。
她斜着嘴巴笑,说你确实不需要这个文凭了。
我以为自己小心翼翼,就能让这样的生活持续下去。在郑总身边没什么不好,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一样对待,让自己去享受这场「恋爱」。
我一直沉浸在这样的幻想里,直到两个星期前,郑总有了新欢。
一个比我更年轻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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