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总,感谢您这次对我们公司的慷慨投资,作为公司的董秘,我敬您一杯。”
面前走来的窈窕女人,穿着黑色的丝袜和艳红色的高跟鞋,在江北的身旁弯下了腰。
深邃的事业线和挺翘的臀部,无一不在勾动着男性的荷尔蒙。
而那个被她称为江总的男人,脸上也带着笑意,与她轻轻碰杯。
“呀!”女人突然娇媚的惊呼一声。
原来是手包滑到了地上,她赶忙面对着江北蹲下身,然后捡起包,手中却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张名片……
她扶着江北的大腿站了起来,甚至用手指轻轻勾了一下,看到江北默不作声的收好她的名片,这才继续着笑容,“江总,来。”
女人一口干掉了杯中的红酒,些屡红色的液体顺着她的嘴角流入脖颈。
这是个年龄不过三十,却能在职场里混的风生水起的妖精!
江北同样微笑着干杯。
这场围绕着江北而展开的宴会,他自然是绝对的主角。
觥筹交错间,不知多少女人递来了名片,暗中请求他的留宿。
稍有了醉意的江北便缓缓起身告辞立场,走到门口,不知是对谁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那些刚想起身缠住他的妖精们顿时眼前一亮,齐齐停下了动作。
这个年仅四十多岁,却坐拥几十亿资产的男人,是绝对的钻石王老五。
这样的人,谁又不想得到呢?
虽然他曾有过妻子,甚至有过女儿,可在这样的身家面前,还谁有会在乎?
毕竟他的妻子女儿都死了二十年了。
江北走出宴会厅,便将兜里的名片尽数丢进了垃圾桶。
刚刚那个俊朗的中年人仿佛突然苍老了十几岁,脸上的笑容彻底消散,眉心中像是有一把解不开的锁。
这一前一后的反差,当得上“逢场作戏”四个大字。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死了老婆孩子的钻石王老五,但是谁会知道,他的老婆孩子,是因他而死?
江北回到酒店房间,放好了浴缸的水便坐了进去。
夜深了,他在日复一日的自责中沉沉的睡去。
……
胀痛的脑袋,肚子里的翻江倒海,让江北逐渐恢复了意识。
“明明没喝多少……”江北揉着太阳穴,闭着眼睛,缓缓坐了起来。
打从那一年之后,他就再也没喝多过了,除了不得不去的应酬之外,他在生活中更是滴酒不沾。
因为二十年前的他,就是个酗酒、赌博、家暴的人渣!
妻女因他而死,家庭因他而破败。
自那以后……
他在懊悔中度过了整整二十年,每当闭上眼睛,他就忍不住想起当年的一幕幕。
是他亲手摧毁了自己的家庭!
也是因为他!他的妻女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如果能重活一次,该多好?江北想着,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容。
却又忍不住回想起记忆中那个温柔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女儿,还有他们那个本该温馨的小家。
这辈子,是我对不起你们啊……
“妈妈,妈妈……爸爸好像醒了。”
弱弱的声音传入耳中,是个幼童,像是看到了什么让她害怕的事物,连说话的声音都在颤着。
每天对妻子的打骂,酗酒后发疯,问妻子要不到钱就到处砸东西,将家里弄的一片狼藉,这让他那年幼的女儿都已经对他感到恐惧了。
在妻女的眼中,他不是人,而是个恶魔!
该下地狱的恶魔!
哪怕这二十年来,他做再多的慈善,也无法对自己的内心完成救赎。
而这样的声音,这样的景象,他已经不知道在梦里听过,见过多少遍了。
“婉婉乖,妈妈会保护你的,我们不怕他。”
“妈妈……婉婉要保护你,婉婉不要再让爸爸欺负你了,婉婉已经长大了。”
母子清晰的对话传入耳中,也狠狠刺激到了江北的心神。
他缓缓睁开双眼,却见眼前的根本不是酒店的套房,而是……
面前餐桌上的小半碟花生米,吃剩下的半份炖鱼,还有剩下了半瓶的劣质白酒。
他转了转头,客厅是很简单的大白装潢,电视柜上已经没了那个早就被他砸坏了的电视。
还有一旁的长木椅子,上面坐着的女人……
还有她身前的孩子……
江北的瞳孔剧烈收缩,那是他的老婆徐馨蓉,还有他们的女儿,江小婉。
那个努力挡在徐馨蓉面前的,是他刚刚三岁,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比同龄人更幼小的女儿!
看到他转头看过来时,女儿也在鼓着脸,勇敢的看着他,眼中满是害怕却没有后退一步!
她想用自己幼小的身体,来保护自己的母亲。
“婉婉……”江北张了张嘴,嗓子里的浓烈的酒气,脑袋里的刺痛,和眼前虚晃的景象剧烈的冲突了起来,他晃了晃头,努力让自己的意识清醒过来。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梦……哪怕是梦,他都想要再看看自己妻女的容貌,再跟她们说一句对不起。
“婉婉,馨蓉。”江北缓缓站了起来,因为刚刚醉酒,身体摇摇晃晃,仿佛随时可能栽倒一般。
他踉跄着朝着自己的妻女走去。
江小婉眼中带着泪水,像是恐惧到了极点,她在害怕,但她依旧没有退。
她张开了双手,护住自己身后的母亲。
江北走到女儿近前,咧开嘴笑着。
其实他想笑的好看一些,可他忍不住眼眶的酸涩,仿佛随时都会有泪水夺目而出。
加之那刚刚醉酒而苍白的脸色,这一幕,让他更显得狰狞可怖。
他缓缓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女儿的头。
但一旁的徐馨蓉却已经站了起来,将女儿护在身后,然后猛地将江北一推!
“江北!你现在都要对女儿动手了吗!你打我!打死我!你别碰我的女儿!”
“砰!”
江北重重的摔倒,后脑磕在地板上。
仿佛这一下的痛楚让他的头脑更清晰了一些,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侧目时却看到了墙壁上的日历。
清晰,刺眼……
“2001年5月2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