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很快打问,望着李煜,苏晴兴奋的情绪溢于言表。
“有好事?”
“没错,八宝楼有件好东西,我现在就得回去,你要是没事就跟我回去吧,紫玉壶交给我,咱们还得签个合同,公事公办嘛!”
“好啊。”
李煜一口答应,擦擦嘴,之后又道:“看你兴奋成这样,那东西一定很贵重!”
“不错,咱们先走,路上说。”苏晴微笑说道,说着已经拿起随身的皮包,便准备去结账。
李煜哪里能让苏晴结,先一步扔了一打钱在桌子上,挥手朝着远处的两个服务员道:“不用找了!”
两人风风火火的离去,身后一个服务员去咂咂嘴对另一个说道:“咱们这是贵,但一顿饭吃了一万块,这人也太能吃了!”
“看他随手扔钱一点不含糊,说不定是个富家子假扮的,这年头有钱人追女孩什么手段没有。”
李煜和苏晴走出餐厅,还不知道自己被人按了个不务正业富家子的名头,一路跟着苏晴随意拦了个车,便直奔风月八宝楼而去。
车上,苏晴解释道:“你可知昭君出塞时,汉元帝给出的一件陪嫁玉器白凤琉璃簪,虽然史料记载昭君是宫女,但深得皇后喜爱,这白凤琉璃簪乃是皇后的首饰,价值连城!”
“你是说白玉琉璃簪?”
“是啊,你听过?”
“啊,到了再说吧。”
两人一问一答,苏晴却没看到,当听到白玉琉璃簪的时候,李煜眼中闪过一丝玩味的光芒。
不到十分钟,司机一脚刹车,车停在了一幢市中心一幢极为气派的大楼前,十四层的大楼九五之尊之意,楼顶‘风月八宝’四个大字飘逸绝伦,即便是李煜从小练就书法,也就达到写此字主人的境界。
“我爷爷写的字,很有意境吧。”虽然名字让她吐槽了八百遍,但爷爷的字苏晴却由衷的赞赏,此时对李煜说着,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但紧接着一拍额头,道:“哦,快走,琉璃簪已经到了,他们正在看!”
进了大楼,登上五层,苏晴轻车熟路的带着李煜到了一个会议室,此时里面已经站了七八位,有老有少,但皆是气度不凡。
而这些人中间,一个头发花白的带着厚厚眼镜的老者与另一位身着唐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人正在争吵。
“这怎么个情况?”李煜见状一愣。
“戴眼镜的是方老,穿唐装的是黄师傅,他们都是我们八宝楼的鉴定师,好了,先不跟你说了,我去看看,你先随便坐。”
苏晴说着,已经向人群内走去。
此时李煜就听两人争吵的声音更大了。
“方老,咱们现在根本就不能确定这玉簪是否就是昭君用过的白凤琉璃簪,而且四千万这个价格也太夸张了,没有经过专业鉴定之前,这虽然是汉朝古玉,但我认为还是慎重的好!”那黄师傅说道。
“黄轩!说话注意分寸,你这么说是在怀疑我的坚定水平吗?古玉不是你的特长,你自然如此说,那簪头的白凤你也看了,不是也确定那是汉朝的雕刻手法吗,我不信今时今日还有人能做到。”
“而且你看簪身的流云纹,哪一样不是汉朝独有!玉石更是极品羊脂玉,错不了!”方老对黄师傅怒目而视,口水都要喷出来了,指着桌子上的玉簪,不断怒吼。
在两人身旁则是一个一身名牌西装,面容俊朗的青年,那两人争吵不断,他则笑呵呵的听着看着。
四周还围着三个人,在黄师傅和方老争吵的空当不是插嘴,口中说的也极为专业,李煜想来也是这八宝楼的鉴定师。
此时苏晴走到两人身边,“方老,黄师傅,请都先冷静,告诉我怎么回事。”
苏晴声音沉稳,两人顿时停止了争吵,众人都将目光投在了苏晴身上。
黄师傅见苏晴出现,便将原委一一道来。
原来一旁的青年名为钱多,是市里一家企业的公子,白凤琉璃簪就是钱多带来八宝楼出售的,价格是四千万,一分不让。
他与方老坚定后各执己见,方老觉得是真的,该买,而他虽然也认为是真的,但还需要认真考虑。
黄轩讲完,方老立刻接茬说道:“晴小姐,你也知道咱们八宝楼的情况,内忧外患,被排挤的厉害,若是能拿下这个琉璃簪,必定能重振八宝楼,而且老朽已经鉴定过,绝对是真的,汉朝雕刻手段,汉朝流云纹,极品羊脂玉,这些可是做不了假的。”
苏晴听完,转头看向桌子上的玉簪,顿时面露震惊,温玉可见光华,白凤栩栩如生,云纹流光溢彩,的确与传说中的白凤琉璃簪一般无二。
远处的钱多听到方老的话,再见到苏晴如此模样,顿时心中不屑的冷笑一声,“哈哈,一群蠢货,看来这次八宝楼是来对了!”
这次他们一共带了两件高仿古玩,高价走私卖到国外一件,眼前便是另一件,自然也不能便宜出手,八宝楼他们打听的很清楚,鉴定师实力偏弱,而且八宝楼本身还一直遭到同行的排挤,有钱却缺少机会。
苏晴仔细的查看许久,心中满是欢喜,四千万对苏家不过尔尔,可若是自己真的拿到这白凤琉璃簪,不仅仅在家里露脸,就是在古玩界,也能为风月八宝楼打响名头。
最重要的是爷爷的生辰就要到了,眼前白凤琉璃簪虽然是女人之物,但寓意重大,还正好合了爷爷风雅多情的性格,他一定喜欢。
拿下他,给爷爷当寿礼!
想到这里,苏晴迫不及待的转头看向钱多。
钱多心中一乐,知道事情成了!
就见苏晴微微一笑正要开口,远处突然一个声音传来,“我这支笔四千万你们八宝楼要不要?”
就加李煜此时拿着一只圆珠笔微笑着看来。
苏晴一愣,没好气的道:“李煜别闹。”
嘴角撇了撇,李煜道:“没闹,一个没用的假货你都想用四千万买下来,我这能写字的笔,你不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