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天气,还有些闷热。
沈瑜上了一整天的课,走出学校,脑子有点昏沉沉的,搭上公车,摇晃了一路,人差点就眯过去,到站时还是司机提醒两次,才将她叫起来,因为这个站很少有人上下车,司机早就把她记住了。
沈瑜连忙道谢,小跑着下车,一离开清凉的空调车厢,炎热的空气扑面而来,沈瑜皮肤上原本已经干爽的毛孔,又瞬间湿润起来。
幸好这一带是别墅区,路旁都有绿荫,躲在树下走,才不至于一秒将她晒化了。
路过一排花丛时,沈瑜看那淡紫色的小花挺好看的,顺手就摸了一下。
没等她仔细欣赏,一个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喂!小姑娘,不准摘那花!”是岗亭里的保安大叔。
竟然被误以为偷花贼了。
沈瑜尴尬地朝那大叔笑道:“没摘呢!”
转身继续往小区里走去。斜阳下,她的身影被拉得很长。
她原来也叫沈瑜,但绝对不是现在这个沈瑜,原来的她27岁,是个小有名气的演员,学古典舞的,后来因为外形出色,被选去演某个古装剧,因为扮相佳,人气很快就上来,又接二连三参演了几部大剧,渐渐地小有名气,前途不可限量。
可还没等她大红大紫,剧组的车在赶往外景的路上,冲出护栏,掉进悬崖,虽然她没有感受到最后一刻的疼痛,但想想那悬崖的高度,结局肯定是摔成肉泥没跑了。
等她再醒来,就穿到一个和她同样叫沈瑜的女孩子身上,现在她只有20岁,电影学院的大二生。
但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最最重要的是,这里居然是一本的世界!
没错,她虽然没死成,却莫名其妙成了一本书里的小配角!
不过值得安慰是,起码她还活得好好的。
沈瑜之所以会知道这一切,是因为在穿进来之前,她刚好有看这本书,还是认认真真看完的那种。
当时她接拍了这部由改编的都市爱情剧,她出演的就是其中的女主角,因为是第一次演现代剧,她担心自己对剧情人物解得不够透彻,就让助理韩晓冰去将原著买来看。
这本叫《你什么时候爱我》,就是她现在所穿进来的世界,所有人物和故事设定,都一模一样!
沈瑜对这本书的情节没什么意见,对自己穿成一个胆小懦弱到接近抑郁的女配也没有什么意见,她有意见的是,这个角色有个来头很大的哥哥,这个哥哥就是中的蛇精病大反派……沈霄!
就是那个和白莲花女配纠缠不清,又和男主角司徒逸明争暗斗,最后注定要成为一个悲剧人物的大反派!
沈瑜很想为自己点蜡。
自卑的沈瑜其实不是沈霄的亲妹妹,她是沈妈妈当年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沈家人生性薄情,如果不是沈妈妈当时刚好创办个慈善基金,能拿这事当噱头,也不会把人捡回去。将她捡回家之后,也养得不太上心,主要是管家李叔将她带大的,她也很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虽然家人对她都挺宽容的,零花钱也给得够,但她一直过得非常自卑,存在感极低,明明有钱,却过得紧巴巴的,连上下学都坚持要自己搭公车。
这么一个小可怜,却有个嚣张跋扈的哥哥,整天被欺负不说,最后还被牵连,落个凄惨结局,实在太惨。
沈瑜一边想着事,一边踢着路边的小石子,走到自家院子时,发现门口停着辆黑色丰田汽车,是一辆中档车,一看就不属于沈家的。
丰田车边站着个中年,秃头油脸,肚子比人家十月怀胎还大,看起来非常油腻。
沈瑜绕过他,往院子里走,那油腻大叔连忙将她喊住,“小姑娘,这是你家?”
沈瑜戒备地看着他,问:“有事吗?”
油腻大叔裂开嘴笑,露出一口大黄牙,“那请问,沈霄在家吗?”
沈瑜皱眉,又往里走了几步,才说:“那你可以走了,他出差还没回来!”说完也没再理他,头也不回地开门走进院子里。
大热天走了一大段路,她这会正口渴,进屋放下书包,就跑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冷藏有各种新鲜果汁,她选了橙汁。
倒了一杯拿在手上喝,边喝边透过厨房的窗户看外面,那油腻大叔还在。
其实她刚才没跟他说实话,沈霄今天出差回来,今晚会回家吃,这也将是她穿进来以后,头一次与沈霄见面。
她读过原文,里面沈霄在外虽然怼天怼地,但对待家人还是挺宽容的,她经过这么多天的慎重考虑,觉得自己应该搬出去住,远离沈霄,才有可能避开原文中沈家最后的悲剧,所以她决定等沈霄回来后,找机会跟他谈一谈,说一说搬家的事,他平时都没怎么在意过这个妹妹,应该不会为难她才对。
沈瑜很快将一杯果汁喝光,李叔不知道从哪走进厨房,见她在,就笑呵呵地说:“小姐肚子饿吗?晚饭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等先生回来就能吃。”
李叔是沈家多年的管家兼保姆,今年60岁,身材发福,总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人很能干,大到修理家用电器,小到穿针引线,都无比熟练,做饭更是一绝,沈瑜自从穿过来后,饭量都变大了。
沈瑜偷偷指了下院子外,问李叔:“那个人是谁?”
李叔摇摇头,“应该是谈生意的吧。”
两人正说着话,院子往又开来一辆车,是一辆奢华嚣张的劳斯莱斯。
李叔连忙推了推她,说:“先生回来了,我们去门口迎一下吧。”说完就带头往外走。
沈瑜撇撇嘴,心想这么牛吗?回个家还要人迎接!但还是乖乖跟在李叔身后出去了。
劳斯莱斯缓缓开进院子里,停稳后,后车门被从里面推开,一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从里面出来,等他完全站直身体后,沈瑜不禁有些呆滞。
以前,不管是在舞蹈学院,或是娱乐圈里,沈瑜见过的帅哥也不少,但有的脸帅身材却不好,有身材好脸却不好看,也有两样都好的,但极少,而眼前这个被作者描写成蛇精病反派的沈霄,却是货真价实的大帅哥,脸帅,身材好,还很耐看!
她不禁在心里感慨:长得人模狗样的,标准的大帅哥,看起来并不像个蛇精病啊!
院子里,沈霄下车站定,目光轻飘飘地在她身上一掠而过,然后单手撑着车顶,吊儿郎当地看向门口的车。
刚才那个油腻的中年人,在沈霄的车开进来时,就已经站在门口候着,这会见沈霄在看他,连忙点头哈腰地走过来,讨好地笑道:“沈总,终于见到您了。”
沈霄的手指不经意地敲了敲车顶,哼笑道:“林总,找到这里来,有何贵干?”
这会斜阳已经快夕下,橘红色的光笼罩整个天空,也给院子里的人镀上一层金光,看起来很不真切。
林总腰身始终不敢站直,仿佛天生的低人一等,只见他搓着手说道:“沈总您真是贵人多忘事,我那败家子昨晚刚输给你一块地,你看能不能……”
沈霄皱了眉,随即又夸张地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哦,原来是这事。”
看他想起来,林总连忙说:“那块地对您来说,只是个小彩头,但却是我们家的全部家当,还请沈总能高抬贵手,收回赌约。”说到最后,林总硬是挤出几滴老泪来。
沈霄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走上前,绕着林总走一圈,有些苦恼地说:“收回赌约?那我昨晚一个晚上,不就白忙活了?”
林总连忙表态道:“只要不是那块地,沈总有其他要求,我能办到的,一定全数奉上!”
沈霄听完,没再说话,只是冷冷地打量他,林总在他目光的威压下,开始不停地冒冷汗,很快,汗水便湿了整个衬衫。
随后就见沈霄漫不经心地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说:“哟,鞋子脏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将众人的视线拉到他的脚上,黑色的皮鞋看起来锃光瓦亮的,哪里脏了?
沈瑜一时搞不清楚他的意思,但林总却瞬间心领神会,连忙单膝跪下来,奴颜媚骨地说道:“沈总,还请高抬贵脚。”
沈霄瞬间被逗乐,低笑出声,然后无比嚣张地抬起一只脚,踩到对方肩膀上,又从胸前的兜里抽出一条丝巾,慢条斯理地在鞋面上擦了擦,仿佛那不是一只鞋,而是一件奢华艺术品。
等他仔仔细细将鞋子擦一遍后,又看了看,才满意地收回脚,随手将丝巾扔到地上,说道:“行了,你回去吧,我今天心情好,就饶你一回。”
林总瞬间喜出望外,仰起头道:“谢谢谢谢,非常感谢沈总的宽宏大量。”
随后他又说了一堆感谢的话,才哈着腰离开。
沈瑜将这一幕从头看到尾,早已是目瞪口呆。
只见沈霄掏出盒烟,抽出一根点上,吸上两口后,对身边的司机说:“让杜助理尽快将林家那块地收过来,免得这老家伙天天来烦我。”
沈瑜:……
刚刚不是才说要饶他一回吗?这一转身就翻脸了?
好吧,她收回前面那句话,这人虽然长得人模狗样的,却是个不择不扣的蛇精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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