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丛林。
一个女孩骑在一个凶狠的男子身上尽力狂殴,直接把人给打的没了气息。
女孩直起身来,探了一下男子的颈动脉,确定人已没气,才松了口气。
就在此时
砰!
子弹带着破空声飞驰而至,没入女孩的背。
噗呲!
血花飞溅,女孩回头,看见了一张生死与共,一路相伴的脸。
十八号!对不起!这是上头的命令,你知道的太多了,这是唯一的选择。
被唤作十八号的女孩看了眼丛林,看了眼向自己开枪的同伴,什么都没说,血从嘴边流出,染红了脚前的地。
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来人呀!快来人呀!白扬帆落水了。
有人在喊叫,女孩睁开眼,发现自己在一口池塘里扑腾,干脆深吸一口气,一下子沉入水底。
这些人太聒噪,好讨厌。
不,不对,她好像错过了什么。
白扬帆?她怎么会是白扬帆?她明明叫白帆,代号十八号,被同伴射杀在丛林里。啥时候成了白扬帆了?
水底的女孩悄悄听着池塘边上的喊叫,一段记忆冲进来,把白帆给弄懵逼了。
她是该庆幸还是该哭?
原来她魂穿到了西南边陲的一个叫刘家村的地方,还是在一九七五年。原主的名字叫白扬帆,今年十八岁,比她的名字多了一个字。
这都可以?以前无聊看穿越不都是要同名同姓的吗?她这名字只是相近,也能穿来?老天可真有意思,不会是弄错了吧!说不定一会儿还得穿回去。
原主白扬帆是个豆蔻年华的小姑娘,半年前为了勾搭下放来的知青陆景恒,不惜以自身差点走光的风险,把他给赖上了。
两个人在村里办了酒席,算是结了婚。
白扬帆的奶奶承受不住村里人的流言蜚语,三个月前去世了。陆景恒不买白扬帆的帐,一直住在知青点不回白家。
名义上是结婚了,两个人却是各住各的,没有履行夫妻之约。
好朋友叶莲莲给她出了个好主意,让她故意来这里跟村里的混混刘山猫约会,刺激刺激陆景恒,让他回心转意。
没想到刘山猫真的要对原主动手动脚,白扬帆急了,把刘山猫推倒在地。
摔疼了的刘山猫恼羞成怒,把白扬帆推进了池塘。
然后
白扬帆没了,白帆来了,她的名字多了个字,成了原主,成了白扬帆。
岸上喊救人的是叶莲莲,白扬帆的好朋友。
水底的白帆觉得原主就是头猪,是人是鬼都分不清楚,叶莲莲明显就是给她设了个套儿。
白扬帆死了,陆景恒就成了丧妻的单身汉,对谁最有利?
显而易见。
陆景恒不但长的好,长的帅,关键还是京都来的,身为大队长家的唯一女儿,又是跟白扬帆同年,会对那样的男人不心动?
为什么要一直怂恿原主去倒追男人,那不就是想找一个反面例子,好衬的她叶莲莲知书达理,温柔娴静吗?
这么明显的套路都看不出来,难怪原主会死,笨死的。
快来人呀!白扬帆今天跟刘山猫在这里私自约会,让我帮着望风,不知道是不是太激动了,不小心掉进了池塘,人不见了。
听听?什么是白莲花?这不就是吗?要说落水就落水?为什么要提原主跟人私自约会?那还不是你撺掇的?
心中翻涌起一股怒意,白帆,不,应该是白扬帆知道这不是自己该有的情绪,应该是原主的。
她这个人一向冷心冷情,不会表露出太多的情绪,大部分时间都是冷冰冰的,仿佛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机器。
前世她是孤儿,没有经历过什么别的,打记事起就是杀戮,活着,训练,受伤,医治。周而复始,每一年,每一天都是一样的日子。
她是暗黑组织培养出来的顶尖杀手,却因为执行过太多任务,知道太多事,被组织残害,死的时候才二十五岁,花骨朵一样的年纪。
老天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该出手时就出手,尽量不让自己的双手沾血,做个平凡普通人,不要跟前世一样。
岸上,叶莲莲的声音还在喊,音量达到了顶峰,就快要破音了。
快来人呀!白扬帆沉入池塘里了。大家快来救救她呀,不然她会死的。
有嘈杂的脚步声传来,白扬帆知道来人了,静静地在水底等着,看看谁会来救她。
那不要脸的掉池塘里了?这是淹死了吗?哎呦喂!老天开眼,总算是把那不要脸的小浪蹄子给收走了。
咱们刘家村上上下下几十年也没见过这样的,大白天的就把自己脱光了扑人陆知青怀里。看人不上她,就跑来找刘山猫。哎!刘山猫!你尝到甜头了吗?
哈哈哈!看他那吓傻了的样儿,肯定是没尝到,衣服裤子还穿的好好的呢,怎么尝?
水里的白扬帆气的随手抓了一把池塘里的泥土,却意外地摸到了好几个螺蛳,还是个头挺大的那种。
正好,家里没吃的,摸点螺蛳回去也行,炒了垫垫肚子。
叶莲莲见大家都嘲讽白扬帆死的好,也不下池塘去救人,故意装的一副着急的要哭出来的模样儿。
你们别这样,赶紧下去救人呀,万一白扬帆死了怎么办?她是做事冲动了一点,不该招惹陆知青,更不该大白天的露胳膊露腿儿勾搭人,还让人来捉奸,气死了她奶奶。看陆知青不跟她圆房,又去勾搭刘山猫,还让我给他们把风。哪怕白扬帆做了这么多错事,那也不该失去一条生命呀,求求大家赶紧下去救救她吧!
白莲花生怕大家忘记了白扬帆的恶行,如数家珍一般地数了出来,引来大家一片嘲讽。
算了吧!虽说眼下是在大夏天,下池塘一趟也冻不着,可要是救了人赖上我们怎么办?要救也是陆知青来救,男女有别,我们可不敢。
那是,连刘山猫这种二流子她都要,何况是我们?可不敢去救人,怕被缠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