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过来的时候,我未婚夫下意识护住后座的女孩,用我所在的副驾驶位置迎向撞击。
救援人员赶来后,他要求先救她:她手卡住了,她是学画画的,手如果废了,人就废了。
而我被钢筋穿透锁骨,血快流干了。
意识的最后,是护士一脸焦急地找我家属签字,而姜明初抱着手腕骨折的胡曦月轻声安慰。
见护士把笔递给他,他眉头微皱,「我不是她家属。」
后来,我如愿跟他分手,他却疯了似的跑来告诉我:我们结婚,我发誓我以后就对你一个人好。
我出院已经是半年之后的事。
向来注重仪表的姜明初灰扑扑来接我。
他说:「你出院了正好,这几天胡曦月搬家,你也来帮一下忙。」
我一愣,告诉他:「我现在不能负重,需要静养。」
他像是没听见我的话,「没让你搬东西,能做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就成。」
我甚至连家都没来得及回,直接被他带去了胡曦月的新家,就在他家旁边。
看见我之后,胡曦月面色瞬间变得难看,但很快又转成一脸惊喜,「灿灿姐你出院了?我说明初哥怎么饭做了一半就火急火燎出去了。你来得正好,快来,我带你参观一下我家。」
她热情地给我介绍着她家的陈设和布局,打开衣帽间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挂了半面墙的姜明初的衣服。
她很快把门关上,看起来有些慌乱,开始生硬地转移话题:「灿灿姐……」
我没有兴趣看她拙劣的表演,「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
姜明初跟他几个朋友正在厨房里,他围着粉色兔子的围裙,熟练地在锅中翻炒,另外两个人在一边打下手。
他们都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像模像样挂名在家里的企业下,别人看着都得叫一声「总」的那种。
我记得半年前,姜明初连吸油烟机的开关都找不到。原来不管是多大的「总」,在爱情面前,都得沾上人间烟火气。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还得是咱曦月妹妹,把咱姜哥拿捏得死死的,这都锻炼成特厨了,连许灿都没吃过你做的菜吧?」
「你这话说的,许灿是什么?她就是咱姜哥的舔狗啊,哪配吃这个。」
「确实是挺贱的,姜哥都这样对她了,她还不走,弄得曦月妹妹都没有个名分。」
姜明初只是低头笑,没有跟着出言诋毁,但也没有解释。
我跟姜明初在一起三年,其间他提过无数次分手,但我都没同意,这才让他的朋友们比他还要嚣张。
当然,这事确实怪我。
我除了是姜明初的未婚妻,还是他公司的首席秘书。提起我,大家都挺不屑的,毕竟女秘书和总裁的关系总是不太清白,但我跟姜明初,真是清清白白,我俩是契约关系。
五年。
我替他挡桃花,他给我钱,我俩各取所需。
我不同意分手是因为如果提前终止合约,我就拿不到预想中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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