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的时候双脚非常痛。
那时我很困倦,尚未睁开眼睛,于是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身旁开始有女人冲外头喊话:「小丫头醒了!」
我惊恐之余坐起身,结果见到更加惊恐的一幕。
这个「小丫头」躺在一张土炕上,腿上白裤,脚是小的,剧痛如骨裂,并缠满布条。
我用颤抖的手去摸,结果被身旁的年轻妇人拉住,她没好气地说:「小东西好不听话!裹脚还昏过去?也不怕冲撞小脚娘娘!」
脚被裹布裹得紧紧,且痛得不成,我皱眉看她,尖酸的妇人长相,凶恶地瞪我,恨极了我一般。
妇人穿着粗苯的灰色长衫子,这屋子里地是土地,窗棂漏风,灰尘落满桌与床,像破落的人家。
后来,我用很久接受这个事实。
穿越。
我是未来人,而这是故时的苏州。
她叫我丫头片子,这个「丫头片子」父母已亡,跟随哥哥生活,看尽了嫂子眼色,年七岁,嫂子为了早早给她找个好出路,开始给她缠足。
前两日因嫂子帮忙缠足而致脚趾断裂,硬生生把她痛昏了过去,这才有了今朝的这一切故事。
而我叫华瑛,姓周。
我在苏州开了家评弹坊,自己也会这门技艺,一日得了把上好的凤颈琵琶,过于得意就寻了友人夜里游湖,结果意外落水,河水冰冷,那之后便失去了意识。
再醒过来,就是这一番光景。
土房子里铜镜子模糊变形得很,我怎么照也照不清楚自己的样子,只能依稀瞧见「丫头片子」有一双明亮的杏核眼。
嫂子对我并不好。
我总是喝水粥。
水粥是我自己编排的名字,因为一碗米粥里,水比米还要多。
哥哥身体不好,我也经常见不到他。
主要是我现在脚也不好,平时不动弹都疼得钻心刻骨,何况是走几步。
只是裹脚的事情还没结束。
我也不知道,原以为这样的疼痛便是结局,然却不知这是开头。
后来,他们家的人捉住了我,两个大姐姐将我摁在床上动弹不得,嫂子开始狠狠地裹我的脚面。
我当然是忍不住的,可七岁的小女孩强硬不过十八九岁的小妇人。
她们是嫂子的女儿,嫁了人已有几载。
缠足绝对是我来到这个时期最难以面对的事情,因为太痛了。
那种痛不光是身体的疼痛,还有心理,心理残缺的痛楚。
之后我很久都没有出屋子,我走不出去。
我接受不了这样的一切,可我也不想死。
大概过了一年多,我的脚终于没那么痛了,也可以走出这土房子四处看一看。
我穿着灰色的长衫子,八岁。
站在土墙边,望天上飞过的大雁。
「丫头片子!去货市买丝线!要最便宜的!」
嫂子扔给我铜板,我捡起来,看一眼她:「我不知道货市在哪里啊。」
结果她很生气,她完全不知道我的难处,虽然我确实一年没有出门,但嫂子觉得我是故意顶撞她。
所以她用鸡毛掸子抽我,我只好捏紧了铜板跑出家。
但我确实不知道货市在哪里。
所以我就问路人。
我在街市上四处走看,这里很热闹,沿街就有摆摊卖药卖吃食的,而大多路人风尘仆仆,并不是悠闲地逛街。
直到一个身量细长挺拔的少年出现。
我见到他,心生喜欢,因他衣冠正直,因他干净温然,因他眉眼俊俏。
于是我走过去,对他笑,你好,请问一下货市怎么走啊。
他也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可他身后突然出现的仆人挡在了他面前。而他礼貌地盯着我看了一眼,就立刻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别过眼神盯着地,声音柔和周全:「往前走,不远处就是了。」
他的仆人在赶我,可能,是把我当成了小乞丐吧。
也对,我穿得破破烂烂的,灰色的长衫像是从土里捡的一样。
我想起来,古时富贵人家重视礼节,断然不会失礼瞧着一个女子一直看的。
他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对话友好的人。
这里的人大多因我父母亡故,又是女子的身份看不起我。我自己也明白这时的重男轻女,可虽然能看开,但仍不能释怀。
这位少年郎令我好感动。他高过我一个头,十三四岁的玉容颜。但我想着,如果认识了他,我这可怜的人生最起码能得到些许温暖。
于是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愕然地又看了我一眼,跟着他的仆人觉得不妥,迅速推开我,带着他的小少爷离开了。
我站在原地,很想追过去。
但我忍住了,因为脚疼,也因为,缠足而摇摇摆摆的走路姿态,还因为,这街面上人潮涌动,我走路都慢且艰难,我追不上他的脚步。
我恨。
恨。
继续往前走,可我心里忍不住,扭过头冲着他的背影大喊:「我家在这条街第十二户!我想认识你啊!」
那之后我被嫂子痛打了一顿,因为路上卖白菜的阿婆是哥哥家的邻居。
嫂子打我打得鸡毛掸子都碎了,我身上也是皮开肉绽。病秧子哥哥来拉架,结果愤怒的嫂子推了他一把,他就此咳嗽不止,一口血吐出来,直接倒在地上歪脖子了。
他再没醒过来。
葬礼是芦苇席子裹了两层,嫂子大女儿跟二女儿家里各来了一个人,抬到山上去了。
家里穷啊,现在就剩下我跟嫂子。我胳膊疼啊,可她哭得不停。
我凑过去,嫂子,别哭了,活人还得过日子啊。
她一巴掌扇过来:「缺心少肝的白眼儿狼!你哥死了你一滴眼泪都不掉的!」
我被她扇得发懵,但也能理解她的痛,于是我说,嫂子,以后家里是我们两个过日子吗?
她咒骂:「我疯了?!留你个丧门星?!克死爹娘又克死我男人,害我成寡妇!你给我死去!」
我被她卖了。
那会儿正过年,她也不知是几个大洋就将我卖进姑苏的琅坊。
我当时就乐了。
我喜欢琵琶啊,我爱唱歌啊。那些个小曲儿我在苏州总唱的啊,吴侬软语,烂漫心肝,在这种氛围里,我觉得要比在那家徒四壁,嫂子还总看我不顺眼的土屋子里生活强。
我知道这个时代,在琅坊做姑娘意味着什么,但我没有选择。
琅坊的阿母是这坊的主人,她给我起了艺名,说是除夕来的,那叫年年吧。
好,那就叫年年。
琅坊挂牌子的姑娘有十八位,我刚来的时候对她说,阿母,这里人人叫你阿母,可我很孤独,我真的需要一个阿母对我好,我也对她孝。阿母,我念你一声,就当你真是我阿母了,我想你好好对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三天没吃饭的缘故,可能是眼冒金星了,也可能,是阿母当时真的眼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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