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二岁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情。
一件是我遇见了十一公子。
是中元节的那一天,我拿着小狗子给的珠宝去当铺折换成现银。
我本来不要的,是他说算作我为他斥责了不服管教的宫人的劳谢。他强意坚持了多次,终于我勉为其难地收下。
其实要次次这样也好,划清界限,雇佣关系。我帮他挡灾,他付我酬劳。
只是若他也肯这样想才好。他若想的不是这样,这东西,我是不会再收第二次的。
今日收的那些东西我也不打算留存,准备化了银子日后捐给保育堂或者送给那些无处落脚的流民乞丐。
却不想一出了当铺就被人盯上。
人不算多,四五个。我打不过。
我想着甩开,小步快走,左绕右绕却进了死胡同……
十一公子出现的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话本子里为什么总喜欢杜撰英雄救美的情节。
十一公子帮我制服了那些歹人,他说不巧,他不是偶然路过,是见那些人神色异常早早留心一路追过来的。
我谢过他,问他名字,他便说是十一。
十一公子说,他也是才来京城。
说他之前在青州。
青州我知道,很好的地方。其实我觉得除了京城,哪里都是很好的地方。
我家之前也不在京城,我爹就是个地方小官,我八岁那年才调过来。
若是不来京城就好了。
若是娘亲不去那场宫宴就好了。
……
我和十一公子聊了许久,当然只字未提我的家事,只是听他念了许多风土人情地方志。
和他一起沿河看了花灯。其实除了和十一公子相谈甚欢,我刻意逗留的原因,还有一条是实在不想回府。
半堵墙隔开的一个院子,一面是纸醉金迷笙竹聒耳的糜烂,一面是我父亲颓然黯淡的灰败。
我不想做那个清醒无助的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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