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上,我们过得很快乐。
不管身还是心。
顾千洲一如既往去工地,而我从一个卖鱼小妹,变成了公司的沈总。
助理汇报我的行程:「沈总,今晚七点,你和照黎集团的顾总有个饭局。」
今晚顾千洲说不回家吃饭,工地有些事情,可能得到半夜,或者太晚,他直接在工地的简易宿舍睡觉。
我说,我今晚也有事。
他问我:「什么事情?」
我满嘴跑火车:「我得去大酒店送鱼。」
晚上七点,我抵达目的地,刚下车,我便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
是顾千洲。
他似乎变了一个人。
一袭剪裁得体的西装,衬得他身姿修长,面若冠玉,神色肃冷,简直和我认识的顾千洲判若两人。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认错人了。
他不是在工地,怎么会衣着光鲜地出现在这里?
似有感应一般,他望了过来。
我赶紧捂住脸。
见我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助理一脸疑惑:「沈总,您怎么了?」
「嘘,别叫我沈总,我们从另一个门走。」
助理一脸懵逼地被我拉着走。
不过老天爷就是喜欢玩游戏,你想躲某人,偏就要你们碰到。
诶,就是玩儿。
当我和顾千洲在饭局上大眼瞪小眼的时候,我俩的表情都精彩极了。
「念念,怎么是你,你不是去送鱼了吗?」
「老公,怎么是你,你不是在工地加班吗?」
我俩异口同声开口,又同时闭嘴,我在内心疯狂找借口,至少得想一个天衣无缝的借口。
比如,我一个卖鱼小妹是怎么拿着几十万的包包,全身上下上百万的装扮出现在高档饭局上?
不过,顾千洲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这一身行头就几十万了,更别说他手上的腕表。
至少能买下一套房。
面对我狐疑的眼神,顾千洲轻咳一声说道:「我老板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所以临时让我来赴约,这西装和腕表都是他的。」
就在气氛僵住的时候,服务员进来送酒。
那酒我认得,喝一口就上万。
如果我老公真的是穷人,被人赶鸭子上架,那他一定不知道这酒。
「我来吧。」我拿起酒,手一滑,酒砸地上,淌了一地。
上流社会,爱酒之人,尤其是珍藏的酒,被这么糟蹋了,铁定会心疼。
但……
他第一时间关注的并不是昂贵的红酒,而是我。
「有没有受伤?」他拉住我的手,上下检查,眼里溢满关心,「下次小心一点。」
我一脸心疼:「这酒……」
顾千洲一脸无所谓:「不就一瓶红酒,超市几十块的一大堆。」
我松了口气。
我相信他的确是来凑数的了。
不过我家老公这么深得老板的信任,我还挺意外。
顾千洲解释:「因为之前在工地,我救过老板,所以他对我比较特别。」
「哦。」我点头,「原来如此。」
「那念念,你怎么会在这里?」顾千洲眸子清亮地看着我。
完犊子了,我理由还没编好呢。
要不要,和他一样的理由?
「其实,我有点不好意思和你说,我之前和公司老板有点交情,她今晚有相亲来不了,所以让我帮个忙。」
我指了指包包:「这个包包是她的。」
「衣服首饰也是她的。」
顾千洲笑:「那我们算是白捡了一顿好吃的,咱们敞开肚皮吃吧。」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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