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舔,啊不,追求陆恒的第三年零六个月.
我照常去他的公寓收拾东西,从沙发的缝隙处找到一条玫红色的内裤。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不是陆恒自己穿的以后,我呆呆地怔在原地,然后是一阵狂喜。
这段憋屈的日子终于,终于要结束了!
我给内裤拍了照,然后不动声色地将它放回原处,如往常一样离开他的公寓。
晚上陆恒果然给我发了消息:「你又去过我公寓了?」
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他以前都不会问,今天突然主动来问,颇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我乐开了花,发的消息却一股绿茶味:「对不起啊,我还是没忍住去打扫了一下。给你添麻烦了吧?放心,我以后都不会再打扰你了。」
随后给他发了内裤的照片,将所有联系方式删除拉黑一条龙。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窝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码字,对所有的消息都不理睬。
我最新的讲述的是女主倒贴男主多年,某日幡然醒悟决定放弃,渣男男主此时却浪子回头,开启漫漫追妻路。
显而易见,这篇的原型就是我和陆恒的故事,里面的许多细节来都源于我舔陆恒的经历。只是与现实不同的是,现实中陆恒不会浪子回头,我也不会接受他。
在交稿 ddl 最后一刻,我终于将稿子发给了编辑,闷头大睡一场,醒来时已是深夜,床头的手机屏幕正幽幽亮起,是陆恒兄弟的电话。
在此之前他的几个兄弟已经给我打了几十通电话。
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我接通了,对面传来嘈杂声。
「绵绵姐,你可算接电话了。」
「嗯,有什么事?」
对面迟疑了一会儿,似是换了个安静的地方,「项哥他喝醉了……」
我挑了挑眉毛,「哦。」
对面愣了下,大概没料到我是这个反应。
毕竟以前陆恒如果醉酒了,我会立马抛下所有事去照顾他,细致周全,堪称完美保姆。
「那个,洛洛姐……项哥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看要不……」
哟,我刚写的情节就这么发生了?
正好交稿了闲得慌,我决定去看看陆恒的笑话,淡淡回了一句:「嗯,知道了。」
陆恒酒量很好,不会轻易喝醉。
想当初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是在酒吧里,我为了写调酒师职业的女主去酒吧找调酒师闲聊。
陆恒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要了一杯血腥玛丽,一双桃花眼淡淡瞥了我一下,在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分外蛊人。
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
调酒师和我八卦,说这是他们的常客,多情浪子,纵横情场多年,堪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我大着胆子上前要了他的微信,他带着玩味的笑,应得很爽快。扫码的时候我偷偷打量他,非常精致的脸,眉眼冷峻,又因上挑的眼尾生出几分多情。鼻子笔挺,往下是似笑非笑的唇,和利落的下颌线。
一眼万年,他完完全全就是我中的男主。
从此我就开始了我毫不知耻的舔狗生涯,我永远站在他身后,以最大的包容和最低的存在感,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伴,每个都风格不一,但他每个都应付得游刃有余。
身为情人,他简直完美。
我偷偷的以他每个不同的女友为原型写文,或清纯,或火辣,或刁蛮。
每篇文的男主也对应他逢场作戏时显露的情态,或霸道,或清冷,或温柔。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深情且专一,永远都坚定地走向女主。
后来我看得多了,就有些厌了,这时编辑建议我试一试舔狗卑微女主,最好还能是渣男男主追妻火葬场加上男二上位。近期这类型的文很卖单。
但我写不出这样的文,痛苦至极,最后看到陆恒时茅塞顿开:原型不就在我身边,不就是我自己吗?
因此发现那条内裤时,我真的欣喜若狂,终于有个正当的理由离开他,恰好我的文也可以收尾了。
令我没想到的是陆恒的反应。
他这次好像真的喝醉了,窝在卡座里,迷离的眼看到我时亮了一下,又黯淡下去。
「呵,你还知道回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恰恰好好让我听见了。
他从来不会对我说这种话。
我有些怔愣。
他突然起身凑近了我,在耳旁吐出五个字,让我头皮发麻。
「番茄薄荷糖。」
这是我的笔名。
草,我掉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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